因为几句玩笑话,性格内向的15岁少年张磊(化名)持刀扎死1名室友、扎伤4名室友,事后仍冷静地留在现场静待警方抓捕,并坚信“自己从监狱出来以后还是一条好汉”。近日,张磊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张磊出生于河北农村地区,上学时成绩优异。小学毕业后,张磊到乡里的中学读书,一开始住宿在学校,因为抽烟等不良行为被老师批评并被取消住宿资格。初一时因为与同学的人际矛盾而留级,最终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退学。退学后,张磊便跟着亲戚朋友在河北、北京等地的工厂以及餐馆打工。
2013年12月,张磊来到北京一家印刷公司打工,平时就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同宿舍的还有李鑫(化名)等5人。在相处不到10天的时间内,由于室友们经常拿他开玩笑,这使得内心脆弱敏感的他感觉非常难堪,因此怀恨在心。
2014年1月,张磊按照网上的说明在宿舍利用日常生化用品制作毒气,企图趁室友熟睡之机进行毒杀,但未能得逞。次日上午,张磊再次趁室友们熟睡之机,持刀扎向李鑫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由于在此过程中动静过大,惊动了其余4人,张磊又将其余室友扎成轻伤或轻微伤。案后,张磊留在洗手间,点上烟一直等到警方到来。
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张磊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冷静:“我知道盗窃、抢劫、强奸以及故意杀人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案发前也查过相关法律,知道如果自己这么做会遭受严厉的刑罚,但是当时我已经向自己做出承诺要杀他们了,所以也就顾不上会判几年了。”当被问及杀人后为什么不逃跑时,张磊表示,“逃跑没有意义,不逃跑还是属于自首。”原来,他事先在网上查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视为自首。
面对1死4伤的结果,张磊也有着自己的一番理论——愿意接受法律的判决,对于被害人在理性上愿意向他们道歉,因为毕竟伤害了他们,但是在感性上没有太多的歉意,“觉得他们没有理解我。”他甚至表示,等从监狱出来以后,自己还是一条好汉。
目前,张磊被市检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提起公诉。
案外调查
心理评估显示其“劣势视角”看周围人
究竟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让张磊冷酷而残忍地夺取他人生命?
案发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对他展开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显示,张磊性格偏内向,生活中很难和他人维持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较容易对他人产生不信任和敌对的心理状态,经常用“劣势视角”看待周围人。与此同时,张磊面对人际矛盾时缺乏合理的应对手段,容易将矛盾扩大化,并且对于生命缺乏基本的敬畏感和珍惜意识。
检察官认为,在这起血案中,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张磊曾说:“小学时一般都是前三名,最差的一次考第六名,如果考的不是前三名父母就会说我了。”过于苛刻的学习要求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导致交际困难,诱发心理疾病。其次,在面对“问题学生”时,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德育”教育,认真抓好学生的心理成长问题。三是社会监管方面的缺失,使得张磊过早地走向社会,实际上是不利于其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应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社会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他们中途辍学,严格查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尽量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院在依法追究张磊刑事责任的同时,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通过依法追诉犯罪,使其反思自己的罪行,重构价值观,持续关注张磊的心理矫正问题。(记者 刘可 通讯员 王荣华 王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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