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启动省级巡视工作,有的甚至开展了第二轮。
那么,与中纪委的巡视相比,省级纪委的巡视工作有着什么样的特点?横向对比来看,各地省级巡视相互间又有什么异同点?对此,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与采访。
1 两种形式 不定期回访
今年1—2月,天津、黑龙江、内蒙古、安徽、浙江、福建等省市较早地启动了省级巡视。而在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各地巡视工作的推进显得更为紧锣密鼓。
3月中旬,吉林、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开始了省级巡视组进驻巡视单位的工作;3月底,上海、江苏、河北、青海等地也部署了省级巡视的有关安排。在较早地完成了第一轮巡视之后,重庆、山西、内蒙古、安徽、浙江、福建6个省份稍作休整便开展2015年的第二轮巡视。
在巡视的形式上,今年的省级巡视除了常规巡视还增加了专项巡视。其中部分省份在同一轮巡视中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方式。
例如今年3月,四川省第一轮巡视安排6个省委巡视组对1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4个巡视组对8个省直单位开展专项巡视;今年4月,北京市首轮巡视总共设置6个巡视组,其中5个组对5家国企开展专项巡视,1个对怀柔区进行常规巡视;广西、云南等地2015年的首轮巡视,内蒙古、福建等省份的第二轮巡视也都采取类似安排。
此外,像天津、黑龙江、江西、河南、重庆、西藏等一半以上省区市今年首轮巡视全部采用专项巡视,不少地区在动员时特别提到对有关“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或一笔专项经费”问题的线索挖掘;而湖南、宁夏的首轮巡视,山西的第二轮巡视则继续实行常规巡视。
“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各有特点。常规巡视在事前不受领域、问题的限制,而专项巡视则是有意挑选利益关系复杂、意见集中的事件和领域。两者相互配合有助于巡视效果的提升。”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周淑真这样总结道。
不仅如此,一些省份的巡视组并不停留于对被巡视单位“看过就好”的状态,而是有选择地进行“再次光临”。比如贵州在今年首轮巡视中对黔南州进行“回头看”,内蒙古在今年第二轮巡视中安排了对乌兰察布市的“回访”。而山西省则在2014年第二轮巡视反馈结束后6天即开展今年的常规巡视。专家认为,这一时段被巡视单位正处于整改期,有助于巡视组查看整改进程与效果。
2 关注基层 突出国企
“与中央层面的巡视相比,省级巡视则是将这种监督职能进一步向下延伸。”周淑真告诉记者,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因而问题也会错综复杂。所以中央的巡视只能集中于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对于微观层面的问题,尤其是来自基层的问题需要省级巡视来完成。
周淑真的这个看法在记者梳理资料时得到了印证。记者发现,不少省份的巡视组都直接入驻县(区、市)一级,关注基层单位的运行情况与干部作风。
例如江西省的6个巡视组已分成若干个巡视小组,首批进驻26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山西省今年第二轮巡视涉及5个地市的44个县;湖北省安排对11个市州所属的86个县、市、区(开发区、功能区)展开巡视,实现对所有县、市、区巡视的全覆盖。
“县乡村的腐败问题不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苍蝇’没人管,甚至满天飞,我们打多少‘老虎’,人民群众也不会满意。”在前不久的山西忻州座谈会上,针对省级巡视为何如此关注基层状况,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给出了答案。
王儒林在讲话中表示,2014年,山西省、市两级纪委的立案数大大超过了县、乡两级,但事实上县乡两级的问题十分严重。去年山西省纪委受理信访举报61222件次,其中举报县处级以下干部的信访量占全部信访量的63.5%。在越级信访举报中,接近七成举报集中在县处级以下干部。
另外,根据中央要求,中央巡视组今年要分领域、分类别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的巡视全覆盖。作为中央巡视工作的延伸,记者发现不少省份今年也将巡视重点放在了国有企业,甚至有的巡视只盯国企。
举例来说,安徽省今年第二轮巡视中包括对6家省属企业的专项巡视,河北省2015第一轮巡视中涵盖有针对河北钢铁集团、河北广电网络集团、河北融投担保集团等9家国有企业的专项巡视。
而广东首轮巡视的全部13个巡视组“一对一”作安排,就13个省属国企和事业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巡视。河南今年第一轮巡视总共安排10个巡视组,实行“一托二”的形式,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等20家省管国有骨干企业进行巡视。
3 敏感领域 重点聚焦
在多个省份的巡视工作部署中,重点事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成为这次省级巡视工作的核心。其中与经济利益相关、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地带”备受关注。
例如湖北把“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以及选人用人等”列为巡视的重点领域,重庆将“与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国有资产处置权等相关联的权力腐败问题”当作重点问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利益输送以及执行财经纪律等”则被浙江视为重点事件。
此外,山西、江苏、福建、江西、甘肃等省在巡视部署中也都不同程度提到对省内国有企业关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着重发现‘三重一大’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靠什么吃什么’的问题”。
“省内国有企业往往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及保障百姓的正常生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运行中,国有资产往往沦为管理者们谋取利益的工具。如果不能及时严肃处理,恐怕会造成国有资产在无形中的流失。”周淑真这样说到。
“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搞阳奉阴违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问题,对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执行情况开展巡视监督”……
在2015年省级巡视中,加强落实“两个责任”、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成为经济领域之外的又一重点。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做法表明各地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只有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约束,才能够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才能够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是从中央到地方巡视工作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也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重构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
4 抓“关键少数” 盯“一把手”
“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省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面对媒体的采访,吉林省委巡视办负责人这样表示。
记者发现,除了吉林省外,许多省份也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一把手’”作为巡视工作需要聚焦的“重点人物”。
例如贵州在今年首轮巡视中提到“重点发现‘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省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浙江也要求“把被巡视市、县(市、区)‘四套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等省管干部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河南、广西、山西、福建等也都提到了“一把手”这个关键词。
回顾十八大以来中央及各省区市的巡视反馈情况,不少地方确实都凸显了“一把手”腐败现象;而另一些涉及“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发节日费、转嫁接待费用等”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即便“一把手”没有直接参与,但也因为其不作为的状态而让下属钻空子肆意妄为。
“‘一把手’往往责任重大,权力也相对集中,如果自身要求不严,组织上监督不到位,就容易出问题。”周淑真认为,现在很多地方出现腐败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庸官懒政的问题,关键是缺少权力与责任的相互匹配。
事实上,近期各级纪检部门在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时,已经开始向“违规者”们的“直接上司”追责。例如2013年至2014年期间,江西上饶市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上饶市质监局存在诸多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平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就是要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担起责任,成为解决问题的‘抓手’。”周淑真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