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正式发文 采用定向承销方式置换部分地方存量债务
昨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三部委正式发文,明确201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限额内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一定额度地方债,用于置换部分存量债务。与此同时,昨日下午,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开始招标,万亿元地方债置换正式开闸。分析指出,随着推迟发行的江苏地方债务置换工作正式启动,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供给大幕也正式拉开,目前的宽松货币政策有助于地方债务发行,中国的经济和股市将受惠。此举还有助于降低银行业整体系统性风险,减少坏账,降低银行资本要求并改善贷存比。
昨日下午,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开始招标,今日开始发行并计息。第一批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总额为522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其余为新增一般债券。这标志着今年1万亿元地方债置换大戏就此拉开帷幕。
招标结果显示,江苏省债券发行超预期,10年期中标利率为3.41%,3年期地方债中标利率2.94%。
总计3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被纳入了置换计划,其中1万亿元已由财政部基于地方政府2015年的到期债务及偿付能力而分配给各地方政府,以低息长期地方债券置换高息短期的银行贷款、城投债以及信托。据财政部估算,置换计划每年能够为地方政府削减400亿~500亿元的利息偿付。
昨日,财政部网站公告,明确201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下达的置换债券限额内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一定额度地方债,用于置换部分存量债务。
据了解,近日财政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102号文)明确,可以采取定向承销的方式置换地方债。第一批债务置换完成的期限为2015年8月31日。
102号文指出,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央行:
地方债纳入质押品范围不代表量化宽松
5月15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出席国务院政策吹风会时,对地方债纳入到部分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抵押品和质押品的范围做出了相关回应,其表示,“将地方债纳入到部分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的抵押品和质押品的范围,市场上也有一些过度解读。其实这只是意味着地方政府债与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这些金融产品一样,获得了抵押品的一种资格,但是它不意味着中央银行将因此开展相对应特定额度的流动性的投放。这是两个概念,所以不能误读为量化宽松。”
近期地方政府迎来偿债高峰期,仅今年地方政府就需要偿还1.86万亿元的到期债务。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财政部下发了1万亿元置换债券,目的是借此延长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降低利率,缓解债务风险。
潘功胜表示,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三方联合发布的文件,采取定向置换的方式来置换地方政府的债务,这种置换方法与一般公开发行的方式相比,有利于减少对市场流动性和市场利率的影响,能够促进债务置换的顺利进行。同时,在这个文件里,可以看到采取定向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地方政府和投资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债券发行的利率和期限等要素进行协商。
影响:
有助于降低银行资本要求并改善贷存比
地方债务融资成本下降的本质是地方政府预算增强,“软约束”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因此长期来看,地方政府融资成本下降是比较确定的。中信证券首席债券分析师邓海清撰文指出,短期来看,银行间流动性泛滥为本次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作为首轮地方债务置换,本来难度应该是较大的,而在目前的环境下遇到的阻力将小很多,这也正是上述三部委急切推进地方债务置换的原因。
国泰君安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地方债并将其纳入抵押品框架,类似中国版扭曲操作和LTRO,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无风险利率,利好经济和股市。
“对于银行来讲,是否积极参与地方债务置换,需要在未来经济增长、未来高收益资产供给和现阶段流动性泛滥之间综合考虑。如果现在不配置资产,那么只能在货币市场以超低利率融出资金,显然是低于银行融资成本的;如果现在配置资产,就意味着放弃未来配置其他资产的机会。” 邓海清认为,而随着经济企稳,房地产反弹,未来高收益资产的供给可能增加。所以,配与不配资产都有道理,最终参与地方债的程度可能取决于不同银行对于未来的判断。
瑞银财富管理投资总监办公室股票分析师霍慧敏则认为,此举或将对银行股有利,因为其有助于降低整体系统性风险,减少坏账,降低银行资本要求并改善贷存比。(记者 李婧暄)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