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近期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据悉,国资划转的总体方案仍在研究论证过程中。专家建议,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的步伐应有所加快,并从多个方面辅以配套政策机制,在方案设计上兼顾国企发展和资金划拨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需要兼顾国有资本监管、国企改革、社保改革等诸多方面,后续还需配合适当的投资经营,对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明确。
支付压力日渐凸显
中国正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报告,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17.17%。预计到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达31%。随之而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正在迅速增大。有专家称,2030年左右我国将迎来养老金支付高峰。
为了应对巨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一方面需要尽快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拓宽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未来应加大国有资本划拨力度,力促社保资金保值增值。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期表示,目前国资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的工作正由财政部牵头,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参加,共同推进。相关部门已成立专题工作组,建立了工作机制,正在深入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抓紧提出总体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初期,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中央财政拨款,二是国有股减转持,三是彩票公益金及投资收益等。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接近尾声,国有股减转持这一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表示,社会保险制度必须改革,建议将一部分国有资本划拨转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其进行补充,如此才有条件适时降低社会保险的费率。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谢旭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改革方案,着力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需要。
有专家建议,在养老问题趋于严峻的现实情况下,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的步伐应有所加快,并从多个方面辅以配套政策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国企驰援社保基金的力度应当适度加大,包括完善上市企业的国有股减转持政策,调整央企上缴利润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比例,国家控股比例较高的央企划拨一部分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另外,国企上缴红利制度亟待改进和完善。未来还应探讨划拨部分国有上市企业盈利充实社保基金。
分析人士认为,在相关方案设计上,应当兼顾国企发展和资金划拨的可持续性,保证社保基金能够就此建立起稳定的筹资渠道,不致发生较大的政策性波动。同时,可考虑适度借鉴国际经验,将一部分国家重要资源收入或国家宏观调控一次性收入划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此外,还可考虑将受托投资运营特定资产所获得的部分收益进行划拨,如采取发行全国社保定向国债的方式,将收取的手续费或印花税用于扩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资产规模,或探索盘活中央国库部分闲置资金,将这些头寸的投资收益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投资管理有待破题
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专家认为,划拨国有资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社保基金筹资空间,但如果后续没有适当的投资经营配合,填补的效果难以尽如人意,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开展相应的投资、管理运营工作,投资所得收益可以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而市场化运营可以较好解决保值增值和分红等相关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在制度设计上,一方面,可以选择部分收益相对稳定的国有企业,将其中一部分产权划到社保基金名下,社保基金根据所持的这部分产权,通过年度分红持续获得收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以分红收益代替国有股,交给社保基金自行选择投资方式,以利于对社保基金进行考核。因为社保基金在直接投资方面已有经验积累,这样的设计可以使其获得部分合理配置和优化资产组合的空间。
分析人士指出,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涉及到国有资本监管、国企改革、社保改革等诸多方面,需要注意推进节奏,协调进行。如果能将产能过剩或竞争力较弱的部分国有资本划拨社保基金,可以达到由市场发现价值并合理处置的目的,有助于削减过剩产能、盘活国有资本,也不致冲击股市。而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后还需对相应的投资权限、投资领域有所约束,尽最大可能降低政策实施阻力。
山东省在这方面已作出尝试。3月,当地有关部门明确了深化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将省属400余家国有企业30%的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省社会保障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30%省管国有资本划转之后将使山东民众受益,同时省国资委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作为出资人,对省管国有资本进行管理,形成股权多元化的局面,将推动省管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改革方案,山东拟启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初步确定鲁信集团和省国资投资控股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改建成投资运营公司。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