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市场
朋友圈刷屏声讨人贩子,新华社评论指出——
“打拐”不能忽视
“买方”市场
最近,微信朋友圈里接力扩散起声讨拐卖儿童行为、呼吁法律加重处罚标准的呼声,一些网友还将矛头指向了被拐儿童的“买家”。
为什么被拐孩子还能再上户口
看到网络上那些激烈的言辞,记者不由想起了一位被拐儿童的家长——电影《失孤》原型、寻子18年的郭刚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曾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那些被拐的孩子,却能在养父母那边上户口、安全上学?是谁把拐卖儿童的结果合法化了?”
郭刚堂的这个问题有一定局限性。被拐儿童毕竟是无辜的,他们也有正常落户、正常上学的权利,不能因为是“买来的”就不让他们落户、耽误孩子成长。但是,这个问题却也问得合情合理:对于这些非亲生的孩子,地方政府部门不会一无所知,但是却很少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干涉。这些孩子身份被“洗白”,无疑让“打拐”和寻亲失去了目标。
打拐关键还在于堵住“买方”市场
对于拐卖儿童的行为,刑法规定的处罚措施是严厉的:拐卖(包括倒卖)妇女、儿童的,五年有期徒刑是“起步价”;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但是,对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虽然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同时也提出“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许多被拐儿童的养父母,其实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
从源头说来,拐卖儿童的这一恶行屡屡发生,原因还在于有收买被拐儿童的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亲离子散的伤害。所以,打拐的关键,还在于堵住“买方”市场。不能只抓“拐”和“卖”,忽视了“买”的原罪。
养儿防老,这是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一些不能生育的夫妇,希望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于是打起了花钱买孩子的心思。这一群体值得同情,但这种“刚需”不是没有解决之道: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这类群体和儿童福利机构之间架起桥梁,引导他们收养孤儿、领养弃婴,不要花钱“买”被拐孩子。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拐卖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媒体已经多次报道一些“专业乞丐”买来孩子之后将孩子打残,放到大街上乞讨。对于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增强法律威慑力,最大限度杜绝犯罪行为,筑牢防线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形成合力。如果计生部门能够对非亲生儿童入户建立信息台账,公安部门能够根据这些信息在登记户口时给他们拍一张照片、留取一缕头发、采集DNA样本,就会有助于提高失亲家长们寻亲的成功率。让被拐卖儿童难以形成买方市场,世界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骨肉分离之痛。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