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吸收社会资本建“地下空间”综合管廊

2015年07月22日 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圣民

  山东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留住乡愁”,山东境内传统村落实行全部挂牌保护。记者在7月22日召开的山东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住建部门上述两项创新尝试。

  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当天发布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耿庆海表示,建设好地下空间,就相当于同时建设了另一座城市。2014年,山东被列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试点省份,目前已经确定青岛、泰安、滕州为3个试点城市。下一步,山东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把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全面纳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中。吸收社会资本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预计到2020年山东全省将达到800公里以上。

  山东是历史文化大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产丰富。耿庆海介绍,目前山东有省级历史优秀建筑37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5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全国第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全国第一),基本形成了历史优秀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点、线、面三位一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2014年山东省财政还投入1000万元,专项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今年投入400万元,专项用于历史优秀建筑登记建档、挂牌保护和信息化工作,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留存文化记忆提供了重要保障。

  据悉,目前,山东省实现了1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督察的全覆盖,启动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意见》中有五个“首次”:鼓励城镇功能分区混合,减少上班一族钟摆交通,疏解交通拥堵;规定城乡人均新增建设用地的标准;提出城市形态、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规划统一,开展城市重要地区、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群的城市设计;建立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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