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西安内陆自贸区的路径与措施

2015年08月03日 05:13   来源:西安日报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成为新时期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要将“一带一路”大战略落到实际行动中并富有成效,就必须构建以沿海(沿边)自贸区建设和内陆中心城市自贸区建设为新引擎,特别是通过设立内陆自贸区,辐射沿海(沿边)自贸区功能,并使二者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我们应以贸易、投资、通关便利化为突破口,积极有效建设西安自贸区。西安内陆自贸区的建设,首先应遵循“一带一路”总体战略部署和习总书记提出的“五通”原则,进一步按照《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对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定位要求进行建设,做到政策支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高标准建成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西安自由贸易区。

  第一,设立西安内陆自贸区的可行路径。

  ——整合总部资源,创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机构合作平台。以旅游促合作,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共同谱写欧亚合作新篇章。加快打造西安对外交流合作的核心功能载体。围绕欧亚经济综合园区,进一步做实欧亚经济论坛,推进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市长圆桌会议常态化,以实际行动落实《西安宣言》。加快浐灞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更多中西亚企业总部机构、国际组织机构落户浐灞,形成国际化总部基地,进一步提升西安国际会展经济和总部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整合金融资源,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服务创新平台。以区域金融中心为载体,探索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可以发展区域性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区域性能源交易市场、区域性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区域性文化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创设投资基金,加快金融业开放度。可以设立能源、科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以日韩、中国港台、新加坡和欧美为重点,积极引进国际金融总部、区域总部和信息服务中心、后台运营中心等金融机构落户西安。同时,积极培育西安银行、长安银行、陕西信合、西部证券、中邮证券、长安期货、永安保险、长安信托、西部信托等本地金融机构做优做强。

  ——整合物流资源,创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商贸物流平台。整合西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空港新城物流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资源,联合打造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基地。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为核心,构建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完善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与国际港务区的通道连接,积极推进国际港务区的虚拟空港建设。通过强化物联网应用产业示范园的政策支撑,推进西安物联网产业集聚。通过构建国家级云计算产业基地,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搭建物流、商务、政务、供应链管理的物联网服务平台,推进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与合作,进而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

  第二,创设西安内陆自贸区的政策措施。

  ——完善市场机制,实现政府服务职能高级化。自贸区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企业经营宏观环境的竞争。因此,应着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不越位、不缺位,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之间的关系。政府可以从简化审批手续,整合审批流程角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比如,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将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的表格合为一张“自贸区企业登记受理申报表”,只加盖“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一枚公章,将其所涉及的业务整合在一个窗口办理。尝试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实施一个营业执照、一个证照编号。关检部门可实行“一站式”关检服务,缩短通关时间,节约检验费用。

  ——鼓励贸易创新,推进贸易便利化。在现阶段,从西安贸易结构和商品结构趋势来看,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所占比重在持续增加,自主品牌的出口竞争力仍有提高的空间。因此,应当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尤其是继续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同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制,鼓励企业研发自主品牌,提高企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优化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为提升区域贸易综合竞争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扩大服务业范围,促进投资便利化。我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只有122条。其最大的意义即“不列入即开放”,任何未明确列入负面清单的领域都允许投资,大大促进了投资便利化。因此,结合西安服务贸易开放度较低的发展现状,可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对银行服务、专业健康医疗保险、融资租赁、增值电信、游戏机等行业扩大开放。对这些领域和行业暂停或取消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

  ——创新金融领域开放,推进金融便利化。金融开放是推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载体。因此,借助国际港务区开展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离岸贸易、融资租赁、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型贸易方式;鼓励各类贸易中介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持单位和个人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在区内个人可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等;支持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推动功能型保险机构建设等。

  本文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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