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东北振兴研究院成立 携手官产学研图解"东北之困"

2015年10月16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魏晞

  由东北大学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成立的东北振兴研究院16日晚在沈阳举行成立仪式。 魏晞 摄

    东北振兴研究院16日晚在沈阳宣布成立。研究院由东北大学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联合发起。两大机构力图携手官、产、学、研等各方力量,共同破解“东北之困”,推动中国东北地区的新一轮振兴。

  东北大学党委书记孙家学、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北振兴司副司长杨荫凯等共同出席了成立仪式。

  东北大学校长赵继将担任东北振兴研究院首任院长。赵继表示,研究院将围绕为国家建言献策、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等建设一个开放的研究合作平台,力争建成一个国家智库性质的研究院。同时,东北振兴研究院还将吸引、吸收、融合国内外合作资源,打造一个真正为国家战略服务、为东北区域振兴服务、能发挥实际作用的智库机构。

  东北大学是中国最具创新能力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其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在中国高校中仅次于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去年高科技产业孵化产值120亿元人民币。

  赵继表示,东北大学研制了中国第一台电子管模拟计算机、第一套国产连铸连轧控制系统、第一台国产CT机、第一块超级钢,开发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钒钛磁铁矿冶炼新技术,培育了第一个软件上市公司、打造了中国第一个大学科技园,因此,东北大学联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联合创办的东北振兴研究院,将有能力成为一个高度国际化、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学者的有效开放平台,“不仅对国家建言献策、为东北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同时也培育优秀人才”。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东北振兴正处于最关键、也比较困难的时刻,因此,当前成立东北振兴研究院更有现实意义,将服务于东北振兴战略。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表示,相信研究院将为新形势下东北再振兴解决新困难、走出新困境作出一定贡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北振兴司副司长杨荫凯表示,东北振兴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东北经过十年振兴,成绩不可抹杀,但目前东北振兴出现了一系列应该全面、正确、客观、历史地判断的问题,研究院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下一步政府机关制定政策、探讨东北重大问题提供了依据。同时,东北大学立足东北,因此将东北振兴研究院设在东北大学恰如其分。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