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广州黄埔海关查获14000吨走私粮食(图)

2016年01月11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年1月11日消息,广州黄埔海关1月10日透露,该关查获一起将14000吨“大米粗粉”伪报成“米糠”走私案,案值约4304万元。大米粗粉与米糠,因外表相似极不易区分,但两种商品的用途却不同,税率也不同。

  记者从黄埔海关下属老港海关缉私分局采访了解到,该局接到群众举报,通过对涉嫌公司资料和货物仔细分析,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大米粗粉伪报成米糠进行走私嫌疑。

  据此,老港海关缉私分局迅速行动,先后到广东云浮、从化,以及重庆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抓捕行动,在重庆海关的协助下,最终犯罪嫌疑人郑某落网。据郑某交代,该公司在2015年4月至7月期间,在越南设立工厂生产大米粗粉,在明知大米粗粉(综合税率23%)与米糠属于《税则》中不同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混淆概念,利用国家对米糠的免税政策,隐瞒货物成分含量,并使用虚假分析单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

  “大米粗粉走私入境不仅影响国家粮食安全,扰乱粮食交易市场秩序,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而且走私进境大米粗粉因未经国家检验检疫,一旦流入国内将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老港海关缉私局局长武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图为黄埔海关缉私人员正在对查获的大米粗粉取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石兰兰)

共(3)页 首 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末 页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