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2016年02月26日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介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政策情况及文件亮点。

  顾玉才介绍称,文件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时间,国家文物局深入调查研究,多次讨论修改,广泛征求地方文物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专门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并就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

  顾玉才称,文件共分七部分,包括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七个方面。

  谈及该文件的亮点,顾玉才指出,文件提出将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的评估机制,这些措施旨在落实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解决对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基于文物执法与资源环境类执法性质相似的规律性认识和长期实践探索,明确提出要加强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门平级执法难以排除干扰的问题。

  顾玉才称,文件还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这些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听到一些文物密集区地方政府和百姓的一些反映,由于文物保护的限制和要求,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不能引进工业企业,不能种深根植物,保护区内外居民的生活水平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因此,顾玉才称,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是对文物资源密集地区长期以来强烈呼吁的积极回应,切实解决文物密集地区文物保护资金短缺、土地置换和容积率限制等问题,缓解这些地区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压力。

  顾玉才表示,比如私人产权文物在维修的时候,如果按照文物保护原则要使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原工艺很难找,成本会很高;原材料更难找,如果老房子换成铝合金窗户、塑钢窗户很便宜,使用时间还长,但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原来用什么还得用什么,这种要求增加了保护维修的成本,这些为文物保护所作出的牺牲、多做的贡献,是应该得到补偿的。原来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没有政策性规定,这次文件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此外,他还称,文件明确提出文物工作要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服务。

  文件也提到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并以此增加收入、扩大就业,这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顾玉才强调,要扩大社会参与,这些都是跟以前相比有明显变化的,适应了当前形势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顾玉才称,提出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称之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这类文物数量庞大,接近64万处,单靠政府来保护是不现实的,必须创新管理、拓宽渠道,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使用。

  对于本次出台的文件较以往有哪些不同,顾玉才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文物工作,199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意见》,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这次又出台了新的政策性文件。与前两个文件相比,这次的文件内容变化非常大,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现了针对当前面临问题的应对。

  顾玉才称,前两个办法都是分六个部分,相对来说内容少一些,2005年的文件包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次没有包括。还有,这次文件强调了一些新的发展理念,比如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文件提到要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管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也提出到2020年文物事业发展的目标。同时,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要出台一些硬性的措施,包括把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相结合正式写入文件。文物工作的16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着重的是抢救。

  顾玉才指出,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文物保护的状况已经得到了一些改善,在这种情况下,预防性保护成为了一个难题。我们以前做过调研,包括馆藏文物在内,放在库房里的文物并不是万无一失,50%的文物面临着腐蚀危险,需要改善它的保存条件,就好像人要增强保健一样,不能得病以后去做手术去开刀。对不可移动文物来说,文件强调要加强日常养护,不能把小病养成大病,要重视岁修,减少大修。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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