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摄影师公布前女友裸照被判拘役30天

2016年05月10日 14: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一名摄影师隐瞒自己已婚身份与一名陈姓女子交往,热恋时陈女让摄影师拍下仿文艺复兴时期名画的裸照,事后陈女发现被骗要求与对方分手,却遭摄影师威胁公开裸照。陈女在摄影论坛看见自己的照片,因此对摄影师提告,全案上诉二审后,摄影师赔偿40万(新台币,下同)给被害人,另被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再上诉。

  该摄影师去年一月谎称自己未婚与陈女交往,并替陈女拍下仿文艺复兴时期名画的裸照,以及模仿《泰坦尼克号》中女主角萝丝的动作。两人交往3个月之后,陈女发现摄影师早已结婚,双方大吵后陈女开始疏远摄影师。

  摄影师不满,扬言要公开陈女的裸照,事后陈女果真在摄影论坛发现自己的一张裸照,于是对摄影师提告。但该摄影师到案后辩称这是一张艺术照,检方勘验照片时也发现,构图、颜色、陈女的姿势确实与名画雷同,照片看起来也很唯美,但认为摄影师动机不纯,仍依散布猥亵物品等罪将他起诉。

  该摄影师一审时认罪,被判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摄影师因觉判得太重不满提出上诉,并以40万元赔偿陈女,二审改判摄影师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再上诉。(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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