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徽立案侦查贪贿案件310件 县处级以上31人

2016年05月12日 19:44   来源:安徽日报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立足“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工作思路,坚持早抓、抓早,抓紧、抓实,通过上级院带头办案、强化督导、组织专项行动等方式,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反贪办案工作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

  据统计,第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0件402人,同比分别上升10多个百分点,其中行贿案件71人,同比上升16%。在查办大案要案方面,共查办大案292件,大案率达93.59%;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31人,同比上升66.7%。

  比较典型的要案包括: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池州市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权发(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六安市委督查组原副组长陈新民(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淮南市经信委原主任李亚(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淮南市东辰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于飞(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案等。

  据了解,今年首季,我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另一个显著特点是专项办案工作成效明显。省检察院反贪部门积极发挥办案龙头作用,依托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运用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法,分别在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办案行动,带领有关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窝案串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我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的质效也明显提高,前3个月的案件侦结率、起诉案件数均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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