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追逃时间最长反贪案被告获刑十六年四个月

2014年06月03日 20:13   来源:光明网   张宇

  今天上午,记者从大兴检察院了解到,5月29日,大兴法院对本市追逃时间最长的反贪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检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姜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四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2000年,某国企财务部副经理姜伟因挪用公款外借朋友,到期无法归还,携其管理的100多万公款潜逃。为顺利逃匿,他伪造身份证、户口簿,远逃千里,并与除父亲以外的所有亲友断绝联系。

  在成都,他利用虚假身份欺骗他人,在已有妻儿的情况下,再次娶妻生子。十三年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没有放松对姜伟的追逃,终于在2013年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大兴检方顺藤摸瓜,通过千里追逃,终于将姜伟一举抓获并顺利押解回京。至此,这件北京市追逃时间最长的反贪案最终告破。

  2013年10月12日,经过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姜伟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姜伟一案,姜伟当庭认罪。

  2014年5月2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姜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重婚罪的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四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违法所得一百三十余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扣押伪造的户口簿一本、身份证一张、结婚证一张,随卷保存。(记者记者张宇)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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