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操作规程标准6月实施

2016年05月16日 17:13   来源:天津日报   刘平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刘平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天津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天津制定公布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以下简称《操作规程》)地方标准,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为核心,细化量化了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内容和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形成了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的标准化审批。

  《操作规程》的制定填补了全国行政服务领域行政许可操作规程地方标准的空白,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操作规程》内容丰富,涵盖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的术语和定义、行政审批主体、业务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类别、依据、审批程序、时限、收费和效能投诉等11个方面,并附有《行政许可材料接受凭证》《委托书》等10个行政许可文书的统一模板,对天津市级、自贸试验区、各区(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是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审批表格数据化。凡是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行政审批部门统一提供材料模板和说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办理。

  《操作规程》是天津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开端。下一步,天津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继续制定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系列标准,围绕减少审批、规范审批、弱化审批,最大限度整合申请材料,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探索“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改革。目前,天津已开始着手部署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每一个材料的审查标准,达到让申请人对自己递交的申请能否办成做到心中有数的目标,让行政机关能按此标准进行审批,让社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更好地监督。

  经过多年改革,天津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总量由8325件减少到3945件,做到凡没有法定依据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表格化的一律表格化,最大限度地简化申请材料。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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