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榆中县一学校发生汞中毒事件3名学生汞中毒42名学生尿汞超标》追踪
废弃多年水泥厂危险化学品处置留隐患
榆中县环保局称原华康水泥厂未报告有危险化学品汞的情况
废弃厂区的大门本版图片由西部商报记者 窦文杰 摄
中国甘肃网5月27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窦文杰) 日前,榆中县小康营学校发生一起汞中毒事件,该事件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事发后,榆中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迅速开展废旧厂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小康营乡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立即查封原华康水泥厂。那么,涉事的水泥厂是个什么样的企业?学生为何能进入水泥厂并带出瓶装液体汞?5月25日,西部商报记者再次赶赴榆中进行了相关调查。
追问:
涉事的危险化学品为何没得到有效处置?
一家废弃多年,几乎无人问津的水泥厂,因多名小学生汞中毒事件而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
记者从榆中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榆中华康水泥厂”属于多年前的榆中县小康营乡办企业,2010年该企业由于产能落后而停产。但停产前,该企业却与当地两家银行发生贷款并负债,虽然经过了司法诉讼,但产权仍然不明晰,故目前该水泥厂的监管依然属于小康营乡政府。
据榆中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涉事的危险化学品汞来自该厂废弃的化验室内。
汞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追问:
但涉事的厂子停产前,危险化学品为何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置?日常监管是否存在漏洞?
榆中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该水泥厂停产后,榆中县环保局对具有危险辐射隐患的放射源“料位剂”等进行了收缴。但是当时水泥厂并没有报告有危险化学品汞的情况,也没有向环保局报送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而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属于安监局。
对于该厂区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到位,榆中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汉玉强称,该企业停产时,他还没有到安监局上班,其次,水泥厂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很少,企业没有上报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销毁的数据及情况。
涉事的原华康水泥厂是否已被查封?
5月25日下午,榆中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西部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发生以后,我们及时进入厂区,对厂房进行封闭,对厂区废旧器皿进行收集,对发现汞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且要求乡政府安排专人对厂区进行看护管理。”同时,他称此事发生后,已安排小康营乡政府人员对水泥厂定点值守。
那么,涉事水泥厂事发后究竟是什么状况呢?5月25日,西部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小康营乡三公里之外的康家峡村,探访“榆中华康水泥厂”。
记者看到,山脚之下的水泥厂显得非常破旧并且无人看管。厂区门口的铁皮厂标锈迹斑斑,大门上有一副非常松弛的铁锁,稍微一拉铁门就开了,记者能够轻松地通过铁门进入厂区。厂区里分布着多间破旧的厂房,厂房窗户上的玻璃破裂,房门大开,透过门窗可以看到房内的各种蒙尘杂物。
“没人看管,随便都可以进去,有人也曾到里面放过羊。”对于事发前的情况,当地村民马先生称,该厂区废弃多年,几乎无人问津,偶尔有乡政府的人员到厂区周围环视一下,大家从来不知道里面有会中毒的东西。
“我们以为什么都没有,村里一些孩子经常在厂区里面进进出出,没想到这次出事了。”村民王女士说。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