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顶上村里一排脏乱的平房旁,建筑垃圾尚未清运。
山顶上村一角。
群众反映拟命名的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名单中,合江县合江镇山顶上村名不副实——
日前,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治理办)公示了2015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拟命名名单。公示期间,有群众向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拟命名的省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名单中,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山顶上村名不副实:“到处有乱倒的建筑、生活垃圾……”
民情热线记者随即赴山顶上村进行了调查。
当地村民 “环境优美示范村?不会吧!”
5月19日中午,记者沿省道308线泸合路前往山顶上村。
在合江县城外3公里左右,记者看到了位于泸合路旁边的“山顶上村”路牌。路牌向道路外侧倾斜,路牌下方杂草丛生,其间还散落有烟头、烟盒、塑料袋等生活垃圾。
村里的房屋,除了拆迁在建房屋,大部分外立面陈旧,有的墙面斜挂着布满灰尘的塑料布,有的张贴着医疗小广告,更多的是房前屋后堆砌着杂物。
在田间地头、农户门前及村道两边,记者在多处见到散落的方便面盒、塑料袋、酒瓶、烟盒等生活垃圾。在一处三岔路口的小广场中央,堆放有少量垃圾和杂物,地面存有焚烧垃圾的痕迹。修建中的“产城大道”让村子的一部分看起来像一个大工地,路边一些被拆农房的建筑垃圾尚未清运。
“环境优美示范村?不会吧!”一位曾姓村民表示,她不知道有什么创建活动。在她看来,村里的生活环境不算好,“原来的生活垃圾都是自己堆起来烧掉,现在有了几个垃圾柜,但是隔得比较远,丢个垃圾要走10分钟。”
记者见到了几处新砌的垃圾收集柜。有的垃圾柜外散落着生活垃圾,有的旁边残存着焚烧的痕迹。“这些垃圾柜修好不到1个月。”当地村民说,村里有保洁人员但很少看到,垃圾柜差不多一个星期清运一次,有时候柜里堆满了,大家只好把垃圾放在外面。
合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晔表示,山顶上村原有1名保洁人员,现已增加到4人,由镇政府提供生活补助。按照要求,保洁员应每天清扫村内道路,清理生活垃圾。垃圾柜的清运工作由镇上统一安排,“我们在当地有联系人,只要垃圾柜满了就可以打电话及时运走。”
县治理办 “现在的情况和考核时不一样”
早在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城乡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乃至考核监督等都作出了规定。《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2014-2020年)》更是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院落整治,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别是对农村院落整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查阅《关于2015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考核标准作了更加细化的规定,主要考核清理垃圾和污泥、清杂物、建垃圾收集池、设村保洁员情况,对照“五有”(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网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每少一项扣3分,“因地制宜开展风貌塑造工作,有效提升镇乡村庄品位”计20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计20分……
肉眼所见,现在的山顶上村显然未能完全达到以上法规和文件的要求,那么,又是如何通过考核,进入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拟命名名单的呢?
根据《通知》要求,省治理办委托各市(州)组织开展对列入考核范围内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的考核工作。
5月20日上午,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山顶上村的考核,是泸州市治理办委托合江县进行的。合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龙昆君告诉记者,山顶上村由合江镇人民政府推荐上报,县治理办组织了工作人员会同合江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一起前往现场检查,时间在去年上半年。
省治理办要求,对村(社区)考核过程中的相关评分依据和资料,由各市(州)治理办留存备查。泸州市治理办只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合江镇人民政府上报、合江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推荐表,推荐表上,百余字简单介绍了该村基本情况,没有量化评分成绩及照片等影像资料。采访中,县治理办未能向记者展示更多的考核资料。
龙昆君介绍,在考核期间,山顶上村基本达到了推荐条件,即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即垃圾柜)、配备有保洁人员、设有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在的情况和考核时不一样。”龙昆君说,如今的山顶上村环境不算美,主要是因为修路造成的。“山顶上村邻近县城,建设中的产城大道去年开始贯穿村子,去年推荐的时候,我们没想到这条道路会修这么快。”张晔说,修建道路过程中,有农房在迁建,有村道被占用,还有外来施工人员,都给山顶上村的环境治理工作带来了挑战。“虽然山顶上村当前的环境不算好,但是从前很好,未来也很好。”
山顶上村新建的垃圾柜周围散落着生活垃圾,还有焚烧痕迹。
专家建议:
评选宁缺毋滥需要外部持续监督
不管以前山顶上村环境是否很好,至少记者采访时,当地村民不满意。如何让考核过的村经得起时间检验?
“这样的评选活动要特别注意防范形式主义,宁缺毋滥,否则将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反而带来不好的‘示范’。”省社会科学院教授胡光伟认为,评选“示范”的意义在于树榜样、立标杆,因此在评选当中就需要考察评选对象的可持续性。
“从地方上决定推荐山顶上村到近日的全省公示,差不多有一年时间,在此期间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折射出当前评价机制存在的一些弊端。”长期从事行政学、县级政府管理研究的省委党校教授罗振宇说,不管是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评选还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都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不是一时应景的,而是长期性的,而拟被表彰者或已被表彰者能否持续保持先进性,光靠示范单位自身是不够的,还需要外部的持续监督。“比如,间隔一年开展‘回头看’,检验是否达标,对于没有达标的,限令整改,否则摘牌。”
罗振宇认为,就考核制度本身来说,如果“考官”只有县级相关部门和所在的乡镇政府这种“利益攸关方”,考核标准就可能降低;如果吸纳当地群众和县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入“第三方”评价,相信考核标准会执行得更严一些。
5月20日,泸州市治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向山顶上村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个山顶上村代表不了全泸州,要是整改不达标,我们就与省治理办衔接,把山顶上村从名单里取下来。”6月14日,泸州市治理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江镇山顶上村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市治理办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督查。整改后的山顶上村怎么样,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吴忧 钟振宇 王小玲 文/图
快评
对待评选切忌本末倒置
□王欢
拟命名为省环境优美示范村的山顶上村,记者采访所见竟然“到处有垃圾”。不管有什么客观原因,笔者还是忍不住想提醒具体操作者一句:对待评选考核切莫本末倒置。
这一评选的“本”是什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写得很清楚,“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乡村环境整治是一项事关长远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
从这个“本”出发,评选考核的过程就必须非常严谨、公正,只有每一次考核都不走过场,党委政府更多的惠民承诺、举措才能被群众所信任、所拥护。
从这个“本”出发,“示范”的评选考核不应只是一次性的,如何切实建立和完善跟踪考评机制,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衷心希望,所有被命名的“环境优美示范村”,都成为群众心中实打实的“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