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京津冀(廊坊)19家毗邻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第二次会议现场。 宋敏涛 摄
20日,京津冀(廊坊)19家毗邻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第二次会议在河北廊坊召开,京津冀地区19家法院代表齐聚廊坊,就法院系统执行协作机制进行交流,积极拓展执行委托范围,逐步实现京津冀范围内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打造京津冀区域联动品牌机制。
本次会议传达了最高法院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精神,介绍了三地高院准备推出的2016至2017年“十项协作机制”。随后,三河市法院就毗邻法院执行协作的情况,廊坊市安次区法院就加强解决执行难打击涉拒执犯罪,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就创新简案速执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天津市武清区法院就解决涉执信访,塑造司法公信的主题分别作了发言。
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2016—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初步方案(讨论稿)》,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三地法院要探索建立“十项机制”。
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介绍说,去年12月25日,来自京津冀的19家法院在廊坊举行了执行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半年来,19家协作法院圆满完成了三地执行案件和执行事项委托、执行配合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廊坊地区接受京津法院案件和事项委托39件,委托京津法院案件和事项21件,全部按程序办结或正在按程序办理。
赵建亮表示,目前,19家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已经启动半年,在跨区域法院合作有了一定经验积累,能够为三地高院的联席会议提供一定的借鉴。这也是京津冀19家毗邻法院独有的优势。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成立联合课题小组,打造区域联动的特有品牌。
河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松代表省法院高度肯定了19家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在推动京津冀法院全面协作方面作出的积极尝试,提出了恳切的建设性意见。并向与会法院简要介绍了三地高院近期在京津冀法院协作方面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平谷区法院,天津市宝坻区法院、蓟县法院、静海法院随后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本院的工作。
据了解,在京津冀(廊坊)19家毗邻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第一次会议上,来自京津冀三地的19家法院在廊坊共同签署《北京、天津、河北(廊坊)19家毗邻法院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三地法院将实行执行信息共享,逐步打造融事项联络、案件通报、案件材料交换、异地调研等具体工作为一体的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执行委托范围,逐步实现京津冀范围内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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