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啤酒爆炸 女子被割伤动脉获赔

2016年06月22日 17:10   来源:法制晚报   杨国华实习生王世博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杨国华 实习生 王世博)哈尔滨啤酒在家中爆瓶,杨女士被飞溅的碎片割伤脚动脉,血喷难止。日前,哈尔滨啤酒的生产商百威英博被法院判决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2万余元。

  法院认为:对这种偶发的啤酒瓶自爆风险,理应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责任,对被告提出的原因鉴定申请,法院认为很难准确鉴定出结果,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不予准许。

  哈尔滨啤酒爆炸 女子被割伤动脉

  杨女士诉称,2015年8月1日上午,她买了两瓶哈尔滨啤酒,拿回家后放在厨房的水槽下,她正准备从厨房的煤气灶前走到厨房门时,其中的一瓶啤酒突然自爆。

  按照杨女士的说法,飞溅的啤酒瓶碎片将她左脚割伤,血成喷射状涌出,难以止住。(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杨女士的家人马上将她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确诊为左足背动脉断裂,左2、3、4趾伸肌腱断裂,腓深神经损伤,住院治疗12天,其间生活不能自理。

  厂家只同意赔5000 被起诉到法院

  事后,杨女士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联系到哈尔滨啤酒的经销商百威英博宁波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可以赔偿,但最高额度是5000元,超出部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并称啤酒瓶质量合格,爆炸是因外力磕碰所致,而非产品缺陷导致。

  杨女士不接受。医疗账单显示治疗费用1万余元。

  杨女士将啤酒生产企业百威英博(宁波)啤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合计5万余元。

  法院审查查明,爆炸的啤酒瓶是2011年生产的回收瓶,已经连续使用4年时间。

  法院:自爆风险 生产企业应负责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结合现有证据,涉案啤酒瓶自爆的可能性更高,一是因为涉案啤酒瓶爆裂的时间为2015年8月1日,当时气温较高,而杨女士将啤酒买回来后放在厨房的水槽下,温度较低,温差具备啤酒瓶自爆的条件;

  二是杨女士左脚伤情严重,可以看出啤酒瓶爆裂后产生的冲击力较大,非普通外力磕碰爆瓶所能致,且无证据显示存在其他可能性。

  综上,法院对杨女士诉称啤酒瓶自爆伤人的事实,予以采信和确认。(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对被告就啤酒瓶爆裂的原因提出的鉴定申请,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且因涉案啤酒瓶爆裂口检材不全、啤酒瓶自爆不仅涉及啤酒瓶的因素还涉及啤酒瓶内压力等因素,很难以准确鉴定啤酒瓶爆裂的原因,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避免诉累,法院不予准许。

  法院还认为,虽然有多重因素都可以导致啤酒瓶自爆,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啤酒和啤酒瓶本身。对这种偶发的啤酒瓶自爆风险,理应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2016年4月21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院判决百威英博(宁波)啤酒有限公司赔偿杨女士各项损失2万余元。

  青岛啤酒也爆瓶 受伤女子致残

  无独有偶,李女士诉称,2014年6月10日上午,她弯腰拿青岛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致其受伤,后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她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

  审理后法院认为,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损害后果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从李女士提供的视频资料及物证破碎啤酒瓶等证据来看,足以证明她受伤系青岛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爆炸所致。

  而青岛啤酒公司不能就其涉案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举证,亦无证据证明李女士不合理使用了涉案产品的事实,故推定涉案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即产品质量缺陷,且产品质量缺陷与原告受到的人身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律师提醒:出事了应报警要求调查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近年来,每年夏天全国各地都会发生类似的啤酒自爆伤人事件。

  记者发现,从结果上看,法院趋于判定啤酒生产企业承担责任,只要消费者在啤酒的运输、存放和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不恰当的行为,因产品自身缺陷而发生自爆以致消费者受伤,啤酒生产方就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盛夏季节,啤酒是解暑利器,但也有安全隐患。杨女士的代理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静,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应注意保留好消费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遇到啤酒瓶自爆,应第一时间报警,请警方调查取证,并且保存好爆炸啤酒瓶碎片,必要时拍照留证。维权索赔时,可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对受伤时的状况以及医疗费用也要留好凭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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