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发展史,也是一部长江安全演进史,更是对长江水上本质安全的探索史。长江水上交通安全,是长江航运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基础和先行官。
——题记
一、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刻不容缓
长江,是我国唯一横贯东、中、西部地区的水路大动脉,也是世界上运输最繁忙、运量最大的通航河流。长江沿线七省二市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0%以上,外贸进出口额占31%,干线货物运量占全国内河货运量的60%,承担了沿江地区85%的煤炭、铁矿石以及中上游地区90%的外贸货运量。因此,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关乎数十万船员的生命安全,关乎流域数亿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关乎沿江省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对长江水上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迫使我们必须不断转变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发展方式,积极探索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模式。
二、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迎来最佳窗口期
当前,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正迎来最佳窗口期。一是国家对长江水上安全发展更加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李克强、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多次赴长江视察,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为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保障。二是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实施,尤其是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试点,进一步理顺了长江干线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事权关系,推动长江航运统一政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管理,为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提供了管理机制保障。三是中国经济新常态不断倒逼航运企业整合、优化、升级,加快将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技术低级的企业淘汰出局,为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提供了生产主体保障。
三、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一)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强力推进齐抓共管格局。
事故的发生往往带有“多因一果”特性,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综合治理是当今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是解决安全监管“硬骨头”、“老大难”的重要方法。也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才能实现事半功倍、标本兼治的效果。因此,要促进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就必须坚持综合治理、推进齐抓共管,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推进属地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不断探索建立与水利、航道、港航、公安、船检、运管以及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定期磋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整体联动,实现协调顺畅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引导行政相对人增强自我管理,提升船员守规矩意识,真正实现长江水上安全共治、成果共享。
(二)必须坚持预防预控,强力打造风险防控网络。
以何种理念统筹安全监管,关乎全局。安全监管工作从本质上讲就是与风险之间的持久战。安全风险无时不在,决定了风险防控理念必须贯穿安全监管全局。而且,风险确实有规律可循,可防可控。从4R风险模型到“十大风险源”,再到以风险为基础的通航水域分级监管,长江海事人对风险防控的认知越来越深入、措施越来越科学。因此,要促进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推进风险管理常态化、基层化,建立基于风险导向的巡航监督管理模式,加快构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始终以风险防控理念统筹安全监管全局。
(三)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强力运行差异管理体系。
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方法论,同样适用于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繁琐、复杂,如果不善于抓重点,往往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下足了功夫却不怎么见效果。长期的安全监管实践也证明,长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时段,往往是客(渡)船、危化品船、砂石船等重点船舶以及重点水域监管严格、管控有力的时段。因此,要促进长江水上本质安全发展,就要善于透过现象见本质,积极探索规律、注重把握规律、善于运用规律,找准重点、抓牢重点、管好重点,落实到长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就是要坚持抓好“四类重点船舶”、抓好通航水域分级、抓好后10%的安全监管和防污染工作,有力保障长江航运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努力使长江黄金水道既产出“黄金效益”、又留住“青山绿水”。
(四)必须坚持创新发展,强力构建现代安全模式。
“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原有的一些管理“经验”、“惯例”难免会逐步失效,不再适应现代监管的需要。因此,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更是实现长江水上本质安全的内在需求和必由路径。一方面,要督促航运企业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助力其不断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动态监控、预警预报等安全管理系统;另一方面,长江海事自身要积极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和体制机制,推进海事清单制度建设、坚持扁平化改革方向、优化升级电子巡航系统,努力构建现代化安全监管模式。
(五)必须坚持源头管理,强力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长江海事局辖区常年航行船舶2.5万余艘,注册船员10.5万人,年均渡运旅客5000万人次,年货物吞吐量约7.7亿吨,危险品货物吞吐量4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400万标箱。面对如此庞大的监管对象和货物运量,如果不坚持源头管理,而是采取人盯人、人盯船的土办法,很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盯不牢防不住的现象,又怎么实现本质安全发展。因此,把好源头关,乃是夯实安全工作的基础。具体到海事监管工作实际,坚持源头管理,就是要督促船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要督促船公司管理好自己的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船舶维修保养和更新换代力度,确保船舶适航;另一方面,要督促船公司管理好自己的船员,抓好船员队伍建设,强化船员素质能力的培养教育,提升船员遵章守纪意识,确保船员适任。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