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寸土寸金,新建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八万。在高楼的包围下,拆迁未完成的光复里小区显得格外破落。这里至今还有十几户住户没有动迁,对于拆迁补偿,他们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一致。
最突出的一户业主将原有的33平方米的房屋,加盖至五层,据称落户人口27个。他们表示,如果搬走,也得能安置下房子中的一家四口人。拆迁补偿为何总是难以达成一致?
离老宅不远处的新湖明珠城,二手房单价已近8万,不断攀升的房价,让复兴里小区一些还未拆迁的住户也有些急了。这意味着已评估完成的补偿款可购买的房屋面积越来越小。
2013年年底,拆迁办正式进驻到这片棚户区中,2014年10月集体签约。住户吴先生说:“签字的时候我们已经签了,就是57点几的,你应该照五十起给我们,他说可以的,我们在上面签字了,以后六平方米还要给我们,现在说不算了。”
吴先生说因为房本上“57”平方米的“7”写得像“1”,6平方米的差距没有谈妥,最终没和拆迁办达成协议,吴先生和自己的家人继续住在这里,37度高温中,家里空调和风扇一起开着,噪音不小。
未达成协议的在小区大约还有十几户。其中更突出的是一户姓江的人家,为满足居住需求,江先生将33平方米的房本面积,加盖至了五层。每个房间,七、八个平方米,虽然是正午,光线却很暗。
江先生说:“我家的生活环境就是这样,二十九户人口,子孙四代,我母亲、我儿子,就这么点环境,在一个33平方。那时候我翻修房子,因为我儿子要结婚,他说是违章搭建也好,说什么也好,但我没给政府添加麻烦,现在他要动我房子,不是我要拆,最起码要征求我的意见。”
目前,这个地块采用的是“按面积计价”的方式给予拆迁补偿。被拆迁户拿着这笔补偿款,购买政府在郊区配套建设的限价房。吴先生说:“补偿条件就是,每平方27000元,就根据这个补偿。他有房子,你可以拿这个价去买房子。他给的房子单价,江桥房子是一万五千多,嘉庆房子是九千八百多,不到一万每平。”
在房本面积只有33平,说房子里落了27个户口的江先生一家看来,这个补偿标准不能满足实际的居住要求。江先生告诉记者:“房子的实际面积很大,每层有45平米,差不多五层,就是两百多平米。你给我限价房、给我什么房,你得安排我们家所有人口住得下。”
但希望拆迁办根据家里的实际需要、按照户籍人口数量来核算补偿的想法,几年来却都未被认可。记者就该地块的拆迁问题尝试采访拆迁办,但是遭到拒绝。
一直以来,拆迁赔偿的标准是拆迁难的主要原因。2006年,被称为广州市海珠区最牛钉子户的李雪菊,因为补偿标准的问题,和置业公司进行了长达5 年的拉锯战。深圳市城中村拆迁最牛钉子户蔡珠祥一幢花了100万建成的6层小楼,最终得到了1700万的天价补偿款。
拆迁补偿的情理与法理似乎一直没有大家都认可的量化的标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锡锌说,个案中,解决某一户的诉求,并不是难事,但如果涉及公共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公平问题就需要权衡。在这个个案中,可能更多考虑的是住户的现实困难怎么解决。但标准不是很清楚的话,我们也会担心公共资源财政会被浪费。另外,如果违法行为还要给予补偿的话,未来是否会鼓励更多违法、违建的情况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主体的公平及评估科学性的构建,就非常关键。王锡锌指出,拆迁时,使用权的价值怎么来认定,也就是补偿标准如何来认定。承认房屋建设面积是补偿的一个要素。怎么真正确定它的合理的市场价格,国家对这部分也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估主体是否有公信力,评估方法是否公平科学,评估能否受到有效监督,这几个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导致补偿标准争执不下。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