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室民宅混住18名租客 “群租房”存安全隐患

2016年07月28日 10:56   来源:燕赵晚报   

  前两天,高新区一住宅小区的业主向警方求助,因楼上民宅变成了“群租房”,一套三室一厅的房间内住着二十多名租客,噪音扰民严重。7月20日和21日,记者暗访发现,“群租房”多隐匿在高校聚集区或市中心繁华区域,“群租房”因价格低廉深受低收入打工者和大学毕业生青睐。然而,这种“群租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此,专家认为,群租房整治需要在治理“群租”同时,还要补齐房产市场房屋租赁“短板”,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租房问题。

  □文/图 社区记者 杜慧 通讯员 王怡明 段婷婷 段莎莎 李好月

  暗访:多隐匿在高校聚集区或繁华区

  贾先生是高新区一住宅小区二楼的业主,近段时间,他上下楼发现了不少陌生面孔。”他意识到楼上将房子租出去了。他上楼走进房间一瞧,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宅竟然变成了“群租房”,每个房间都摆着好几张上下铺,很热闹。他多次劝说租客尽量不要扰民无果后,万般无奈向警方求助。

  7月20日和21日,记者以租客身份走访调查发现,这种“群租房”出租信息多通过网络发布。

  在范华小区、汇翠花园、中山华府、六通宿舍、湘江道39号院等多个小区,这些学校聚集区域或者市中心繁华区域,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群租房”现象,这种“群租房”其实就是普通住宅,唯一不同的是,房间租客众多,少则十余人,多则数十人。此外,租房价位比较低廉,根据环境优劣,租金从300——600元/月不等,日租则30元至40元每日。

  在休门街汇翠花园一处“群租房”内记者看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民宅,客厅、卧室紧凑地放着3组或4组上下铺,多数都已出租,只剩下几张床位。“上铺每月370元,下铺每月390元。”一位租客介绍,因为房东不住这里,租客多是正在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记者看到,这套房间内厨房设施比较齐全,但不允许做饭,卫生间可以洗澡,房东提供被褥,可直接拎包入住。在省会一高校区家属宿舍内,这种“群租房”现象存在两三年了,房东以长租或短租形式出租给大学生或打工者。

  体验:无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施

  7月20日,记者找到了位于中山路附近的一个“群租房”,这个“群租房”就是小区的一套民宅,有4个房间,除了一个房间为房东的客房外,其他三间都摆放有上下铺,有的是4人间,有的是6人间。每张床铺上都有褥子和枕头,如有租客入住,交款后直接到房东处领取被子和床单即可。

  “一个床位月租600元/月,日租40元/天,租金里包含了水电费,可以直接拎包入住。”房东自称姓张。当记者提出要日租房时,他只简单地查看了记者的身份证,记录下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便开了收据,给了一套被子和床单,就可以入住了!

  “我可以携带笔记本电脑吗?”记者询问房东,被告知“可以,最好白天不要放在房间里,贵重物品都要随身携带。”记者发现,这个“群租房”的大门白天是关着的,但没有上锁,直到晚上11时许才锁门。

  随后,记者携带一个行李箱入住了这套“群租房”,租了“女生专用宿舍”的一个上铺。此时,这间“女生专用宿舍”6张床铺已经住满,房间卫生状况良好,房东每天打扫房间卫生。

  记者体验发现,这种“群租房”往往存在大隐患。这套“群租房”一间为“女生专用宿舍”,一间为“男生专用宿舍”,另一间则为“临时宿舍”,男女均可租住,并不固定。“这样男女混住安全吗?”记者提出这一顾虑。房东拍着胸脯说:“放心吧,我干了好几年,从没出过事。你把贵重物品放好就行。”

  当晚八九点钟,这套“群租房”的租客们陆续返回,有17人,多以正在求职的大学毕业生、考研者、大学暑期工、来石出差者为主,年龄在18岁至30岁左右。由于为男女混住,“群租房”内只有两个卫生间,也不分男厕、女厕,但安装有淋浴的只有一个卫生间,“男女混住,总感觉不安全,可单独租套房,实在负担不起。”一房客说。

  此外,由于每间出租房都住着4至6个人,大家一回来就要给手机、电脑充电,一个房间有多个充电板,充电线杂乱无章,有时整夜都连着电,然而,在这些出租屋内并没有灭火器,也没有其他消防设施。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群租房”很多没有营业执照。

  追因:“群租房”缘何受青睐?

  近年来,省会一些小区出现了这种“群租房”,究其原因就是低收入人群对廉价住房的巨大需求以及房东的趋利性。

  采访时,记者发现,“群租房”的主要租客多是外来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大学暑期工等。租客小漂(化名)说,他是外地人,大学毕业后留石,已住了多半年。由于目前房价高、租金贵,公租房的数量不多,廉租房的户籍要求又将他们拒之门外,他想买房,可买不起,单独租房吧,又不划算。“这种群租房价格低廉,多是小区里的民宅,购物方便、交通也较便利,基本满足我的生活需求,租这种房子的,大多是这个原因。”

  另一原因就是房东的趋利性。以记者体验的那套“群租房”为例,房间内共有18个床位,以入住率为50%,都是长租户计算,房东一个月的收入为5400元,若入住率更高的话,他的月收入就会更高,刨去水电费等成本费,相比租给一个家庭来说,收入也要高得多。

  记者查阅资料还发现,住建部曾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群租房”就是普通民宅,无明显标识,往往具有隐蔽性,如果不是群租户扰民被举报,一般也不会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专家:补齐房屋租赁“短板”

  石家庄市社科院社会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刘微鹏认为,需要在整治“群租”的同时,补齐房地产市场房屋租赁的“短板”,相关部门还应继续加大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力度,通过多方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群体租房问题。

  他说,我国多地已经开始对此进行探索和尝试,提供更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诸如,杭州市上城区曾对区域内的群租房进行改造试点,装配电子门禁、闭门器、摄像头、消防器材四大件,同时与中介公司进行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对群租房进行统一管理,并对租户进行消防培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等。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出台地方性法规,一旦“群租房”出事,应追究房东、中介的责任。

  律师:多方形成合力降低安全风险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对于群租房存在的诸如扰民,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群租房的房东、租客、小区物业以及消防部门等应形成合力,以降低群租房安全风险。他还建议,群租房的房东可以仿照学生宿舍的管理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并对租客的身份进行严格的认证,登记。

  消防部门可以制定明确的安全规定,如消防安全、不能私挪乱拉电线、乱设煤气和天然气管道等。小区物业也要对出租房进行严格监管,只有合格的,符合安全及卫生条件的才能对外出租,对于群租房,需要定期对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于那些不合规范的群租房,应予以取缔。

  同时,还有律师表示,若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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