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民居被拆将重建 县文保部门负责人被停职

2016年09月07日 14: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裴江文 白皓

  本报贵阳9月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裴江文 白皓)贵州省独山县一处民国民居被开发商一夜拆除事件经本报9月2日报道后引发强烈反响。9月3日,独山县发布消息称,将重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家民居”,县文保部门负责人已被停职。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柳肃认为,被毁老建筑能不能重建必须经过专业论证,“如果是严重毁坏,重建的话实际就是假古董了。”

  对于被挖掘机拆毁的龙家民居能不能重建,今年42岁的龙家后人龙思冕也充满疑惑。在龙家民居被强拆的第二天清晨,龙思冕匆忙赶到现场,看到的是一片废墟。“我在街边叫来几个人,想在废墟中抢回点东西。”龙思冕说。

  龙思冕说,经过搜索,只找到了两块完整的石凳,一根可以的承重圆柱和几扇窗户,“挖掘机把横梁都拍断了,基本上没有一块的完整的,遍地都是碎砖头。”

  与龙家民居一墙之隔的华庭苑小区保洁员李林(化名)证实,强拆民居时并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挖掘机的机械手臂一次次地举起,又向下面砸去。”

  柳肃认为应该科学评估现有的古建筑遗存,考量其文物价值的高低,再决定是否重建。“龙家民居现在保留下来的东西太少了,没有重建的价值。”柳肃说。

  柳肃说,古建筑的重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原址原貌要做好测量、绘图,重建施工过程中必须尽可能保留原物,比如原来建筑的构梁、柱、门窗等等,设计队伍和施工队伍也必须是专业的,具有相应的资质,有能力按照原样恢复。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威尼斯宪章》第15条写明,任何重建都应事先予以制止,只允许把坍塌、掉落的尚存原物归回放置到原来的位置。若加了一些新的黏结剂,或者补充的部分,所用黏结材料应永远可以辨别,且要尽可能少用。

  柳肃同时认为,仅将县文保部门负责人进行停职这一做法也说不过去,“在这次事件中文保部门在过程中一直跟开发商做斗争,最后龙家民居仍然被拆了,板子不能只打在文保部门负责人身上,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追究所有责任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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