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

2016年10月21日 13:58   来源:中国江西网   

  10月20日,省教育厅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江西省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足球学习情况将纳入学生档案。

  高中阶段学校要开设足球选修课

  根据《意见》,城市学校要普遍开展足球运动,农村学校创造条件逐步推广。

  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体育教学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足球特色学校每周至少安排1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每周安排3次以上足球课外活动;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足球运动纳入大课间或课外活动;普通高校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足球工作方案。

  足球学习情况将纳入学生档案

  今后,足球学习情况将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对达到不同技能水平的学生授予相应的足球技能等级称号,并与招生、升学、出国交流挂钩,将足球、排球、篮球三大球纳入中考体育的选测项目。

  我省要求各地制定并完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足球特长生考试招生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

  我省将扩大高校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员学生的数量,建设优质高中学校高水平校队。

  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城镇化总体规划

  目前,很多学校开展足球运动,最缺的就是场地。我省要求各地把校园足球活动的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设施。

  根据计划,到2020年,建设1~2个省级、2~3个地市级校园足球综合训练(培训、比赛)基地;择优确定2~3个以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为主、综合性大学为辅的中小学足球教师培训基地,为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提供综合服务。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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