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年来十分关注本市的医疗保障改革,多次在全市“两会”上对本市医保发展建言献策。今年“两会”,又有代表提出“医保政策向社区医院倾斜,解决百姓取药难”的建议。本期“专家谈医保”栏目,围绕代表建议,记者专门对市人社局总经济师高连欢进行了专访。
高连欢说,今年代表建议指出,目前,本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品种太少,储备数量小,尤其门特用药、慢性病人用药经常断货,许多病人尤其老年病人要经常跑大医院,也不一定能取到所需药品,极不便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想解决百姓取药难的问题,应该将本市的医保政策向社区医院倾斜。
高连欢强调,有关社区用药,是直接关系参保患者能否切实享受到医改成果的大问题。多年来市人社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力度,予以破解。
一、进一步完善用药目录
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是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确定。本市为了全面配合医改,支持基药制度做了很多工作:
一是将全部基本药物中标品规纳入报销范围。
二是在实施初期,用医保基金补偿医院取消加成的损失。
三是将社区医院的报销比例比大医院提高了25%,以引导更多的患者在社区治疗,进一步促进了基药功能的发挥。
四是本市在国家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将部分糖尿病、高血压和冠心病等慢性病常用药增补进了地方医保目录。
今年初,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区县基层医疗机构扩大基本医保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7号),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外的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病常用药,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区县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按照零差率标准支付,报销比例高达75%。
二、适当调整社区医院医保额度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5协议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分配方案的批复》(津人社局函〔2015〕337号)中规定:“对于2015协议年度新增、没有历史运行数据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其服务能力并参照同区域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平均水平确定标准。其中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住院支出预算指标,以其床位数(以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床位数为准)乘以同区域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每张床位对应的平均住院支出预算指标,按月核算确定。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门诊、门特支出预算指标,以其医保服务医师数(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备案数据为准)分别乘以同区域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每位医师对应的平均门诊、门特支出预算指标,按月核算确定。”
新增机构无基础运行数据,因此,第一年先给予基础维护值基金,用于医疗机构日常运行。如运行过程中出现超总额的情况,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管理试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14﹞41号)中明确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定点服务机构工作量明显增加或减少等情形,可在支出总预算范围内做出适当调整。”在中期调整和年终清算时,会根据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指标运行情况,综合考量服务机构工作量,对指标超标额度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