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战略之举,是优化国家发展区域布局、优化社会生产力空间结构、推动新的发展方式的战略之举。2017年,市市场监管委将继续发挥市场和质量监管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战略实施层次,实现更高层级政策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推进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协同协作。
以互设企业登记窗口为牵引,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
市场准入协同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第一窗口。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市市场监管委创新京津冀企业迁移便利化机制,与北京市工商局协商,在京专门设立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开辟在京企业迁往天津和天津企业在京注册登记的双向绿色通道,简化在京企业迁出手续,及时推送和共享企业迁移信息,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服务。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协同发展,建立商户委托登记制度,对整体迁移的市场,打破现行个体工商户跨区域迁移地址“一废一立”的登记模式,实行由市场主办单位集中办理入住集体工商户地址变更的快速登记模式。搭建京津冀商事登记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展示市场准入政策,促进政策透明化,稳定投资预期。借助大数据理念和方法,定期开展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数据监测,强化对三地产业分布、投资流向、产业转移和产业融合趋势分析,为决策和投资提供参考和依据。
以实现三地企业公示系统互联互通为平台,打造一体化的事中事后监管环境。
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对于形成稳定的监管预期、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围绕构建统一、公平、透明的市场监管环境,着力推进京津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实现三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应用。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平台和联合惩戒目录为基础,出台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政策,形成“一处失信、三地受限”的一体化联动监管格局。同时,构建跨区域执法办案一体化协作机制,拓宽协作领域和范围,建立覆盖各类违法案件的线索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协作配合制度,实现三地联合执法,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以建立全程追溯和风险联控体系为抓手,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市场监管委会同京冀两地食安办及食品药品监管局签署了《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和产销衔接机制,共同研究出台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细则与许可审评标准,共同组建食品药品安全许可审查员、检查员队伍,建立食品药品企业异地生产协同监管规范。签署《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合作协议》、《京津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协议》,统一制定追溯标准规范,采集记录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全程追溯和风险控制体系,协同实现问题食品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以节能减排社会管理等领域标准协同为重点,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
质量和标准是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战略支点。提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支持京津冀区域质量协同发展的政策意见,发挥标准先行和技术支撑作用,围绕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共性、基础性、战略性标准研究,完善区域协同标准,在节能减排、交通运输、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公关,增强标准化创新引领的区域效应。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协同,实施协同准入制度,建设产品质量监测和追溯体系,切实防范产品质量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着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一体化,合理布局三地检验检测和计量认证机构,建立统一开放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技术基础服务平台。携手推进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实现三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互认和共同保护,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发展。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