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消费超300亿元 补贴资金惠及百万人次

2025-01-14 09:58 来源:内蒙古日报

  本网1月12日讯(草原云·正北方网记者 高慧)据自治区商务厅消息,2024年内蒙古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积极成效,全区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94.4万辆(件),带动消费超300亿元,预计核销补贴资金达37.3亿元,惠及群众超百万人次,全区消费市场“热”力十足,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2024年4月24日,自治区商务厅会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陆续出台了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搭建补贴申请审核平台,扩充补贴品类,其中家电以旧换新在国家要求基础上新增7个品类,累计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达到15个。

  2024年内蒙古汽车以旧换新19.2万辆,带动消费超26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63万台,带动消费28.4亿元。家装厨卫换新15.8万件,带动消费10.9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4025辆,带动消费766.7万元。

  2024年内蒙古累计回收旧家电11万件。汽车以旧换新带动报废车辆16万辆,同比增长146.4%。针对城乡回收网络服务覆盖不足短板,自治区商务厅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范围。

  为兼顾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利益,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领域共遴选销售企业2225家,销售门店2558个,涵盖线上线下、城区乡镇,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0%。全区家电日均销量从活动前的4000多件提升到近9000件,15类补贴家电日均销售额约2200万元。

  “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着力稳定大宗消费,重点扩大通信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类产品补贴政策面,推动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再放大、再提升。”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郝建敏介绍。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宋雅静)
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去年内蒙古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消费超300亿元 补贴资金惠及百万人次

2025年01月14日 09:58   来源:内蒙古日报   

  本网1月12日讯(草原云·正北方网记者 高慧)据自治区商务厅消息,2024年内蒙古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积极成效,全区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94.4万辆(件),带动消费超300亿元,预计核销补贴资金达37.3亿元,惠及群众超百万人次,全区消费市场“热”力十足,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2024年4月24日,自治区商务厅会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陆续出台了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搭建补贴申请审核平台,扩充补贴品类,其中家电以旧换新在国家要求基础上新增7个品类,累计参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品类达到15个。

  2024年内蒙古汽车以旧换新19.2万辆,带动消费超26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63万台,带动消费28.4亿元。家装厨卫换新15.8万件,带动消费10.9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4025辆,带动消费766.7万元。

  2024年内蒙古累计回收旧家电11万件。汽车以旧换新带动报废车辆16万辆,同比增长146.4%。针对城乡回收网络服务覆盖不足短板,自治区商务厅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范围。

  为兼顾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利益,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领域共遴选销售企业2225家,销售门店2558个,涵盖线上线下、城区乡镇,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0%。全区家电日均销量从活动前的4000多件提升到近9000件,15类补贴家电日均销售额约2200万元。

  “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着力稳定大宗消费,重点扩大通信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类产品补贴政策面,推动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再放大、再提升。”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郝建敏介绍。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