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初步形成"北京建能力、区域造生态"协同机制

2025-04-03 08: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丁静)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累计入驻企业130家,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6497项……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工作启动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上,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信局报告,“北京建能力、区域造生态”的协同机制已初步形成。

  区域协同立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由三地共同组织起草,于当年11月分别由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并公布施行。在法规的护航下,三地协同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介绍,三地共同推进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累计入驻企业130家,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雄安中心启动运行。

  京津科创和产业资源优势互补成效初显。2024年,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新增注册企业分别超800家、300家,京津产业握手链接洽谈会成功举办,签约合作项目53个,意向投资额超300亿元。

  在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方面,联合绘制区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地图,构建京津冀科技成果共享库。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6497项,成交额83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加快“六链五群”产业布局,逐链出台6条产业链招商方案,成功申创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京津冀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至7个。

  据悉,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协作,积极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作为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杨淼)
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京津冀初步形成"北京建能力、区域造生态"协同机制

2025年04月03日 08: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记者丁静)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累计入驻企业130家,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6497项……2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的工作启动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上,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经信局报告,“北京建能力、区域造生态”的协同机制已初步形成。

  区域协同立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由三地共同组织起草,于当年11月分别由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并公布施行。在法规的护航下,三地协同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介绍,三地共同推进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累计入驻企业130家,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雄安中心启动运行。

  京津科创和产业资源优势互补成效初显。2024年,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新增注册企业分别超800家、300家,京津产业握手链接洽谈会成功举办,签约合作项目53个,意向投资额超300亿元。

  在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方面,联合绘制区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地图,构建京津冀科技成果共享库。2024年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6497项,成交额83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加快“六链五群”产业布局,逐链出台6条产业链招商方案,成功申创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京津冀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增至7个。

  据悉,京津冀三地将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协作,积极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作为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杨淼)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