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 直辖市每个城市最多补助12亿

2025-04-10 09:28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通知表示,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力争通过三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昨天(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通知表示,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力争通过三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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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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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 直辖市每个城市最多补助12亿

2025年04月10日 09:28   来源:北京日报   

  昨天(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通知表示,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力争通过三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昨天(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通知表示,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入围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力争通过三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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