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受审

2012年08月20日 21:2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8月20日电 (记者 张娜 实习生 欧阳凯 通讯员 汪林丰)记者今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曾被列为深圳检察机关“三打两建”经典案例的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原副局长蔡某文不征少征税款、受贿一案,今日审判。

  运作:稽查年度由两年改为一年

  2010年1月,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接到关于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偷税漏税的举报后,稽查二科开具了《调账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并调取2008年度、2009年度的账本、会计资料等进行税务稽查。

  据了解,为了少交税款,深圳升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荣四处“活动”,通过老乡、同学等层层关系,最终攀上主管稽查二科的副局长蔡某文,并于2010年年春节前后奉上“好处费”港币15万元,蔡某文表示可以“变通运作”。随后,针对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偷税一案,蔡某文指示下属将稽查年度由两年改为一年,只查2009年稽查龙华机动车检测站的偷税情况,如此一来,为该站“节省”了2008年度各项税款人民币近20万元。

  独白:台上大讲廉政 事后悔恨不已

  收受“好处费”的蔡某文,心里也并不塌实,以至于后来稍微有风吹草动,蔡某文便又赶紧将收到手的“好处费”退了回去。

  对于之前为什么要收取“好处费”?在检察官的讯问中,蔡某文如此答复:“我帮他忙,他感谢我一下也很应该。”他坦言,如果这个案子不出事,这笔钱就归属他所有。

  然而,极其谨慎终究还是“出事”了。根据举报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办案人员悄然展开了连续数月的辛苦摸查。2012年4月25日,蔡某文被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带走,并以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立案侦查。次日,蔡某文被刑事拘留。

  办案检察官表示,在被送进看守所大门的一刹那,蔡某文回过头来,一脸懊悔的看了看办案人员,叹了口气说道:“前天我还是作为副局长在台上讲廉政,昨天就被你们带走调查了,悔啊,世上还有回头路吗?”

  在今日上午庭审现场自我陈述时,谈及28年的税务机关工作经历以及家庭,蔡某文悔恨不已,并一度哽咽落泪,“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告别自己热爱的近30年的税务工作,很对不起党、对不起税务局。数十年工作很不容易,但要毁掉它就在一念之间,希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能以我为鉴,并希望我是深圳税务机关站在审判席上的最后一人”。

  提醒:莫贪莫渎 谨慎处理社会人情

  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解释,倘若蔡某文在本案中自始至终未收受一分钱,单单其指示下属违规操作帮企业少交税款的行为,便已构成渎职犯罪,办案检察院还表示。

  “接受他人请托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按法律规定致使国家税收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便已构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此案中,蔡某文收受港币15万元,涉嫌受贿罪,深圳市检察院以其同时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两个罪名,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了解,本案中除蔡某文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主办该税务案的税务稽查人员,也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对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公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受贿,也不能渎职,既要廉洁行政、也要依法行政,否则可能涉嫌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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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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