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苗木套取国家资金 重庆彭水县林业局3名官员受审

2012年08月21日 22: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孟幻 张泷

  中新网重庆8月21日电 (孟幻 张泷)重庆彭水县林业局3名官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增苗木套取国家资金近百万元。近日,三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贪污、受贿罪在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法院受审,160余名群众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重庆原彭水县林业局局长苟某、副局长王某、林木种苗站站长谢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验收苗木的过程中虚增银杏树、黄葛树各1000株共同套取国家资金97.1万元。其中苟某分得20万元,王某分得32万,谢某分得16万元。

  据查,2010年12月17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陈某承接的森林种苗项目工程款划拨过程中给予方便,并从中收受陈某价值48870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

  2011年春节,谢某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在种苗工程苗木验收及运输环节提供帮助,从中收取陈某现金10000元。

  案发后,苟某、谢某退清所有赃款,侦查机关扣押了王某购买的丰田凯美瑞汽车一辆。

  庭审中,苟某及其辩护人辩解其未贪污黄葛树的款项,涉案金额仅为68万元;王某辩解其贪污应认定23万,而非32万,其劳力士手表未经鉴定不知真假;谢某对指控无意见,但辩解其系从犯。在最后陈述阶段,苟某表示因为自己一时糊涂,愧对组织的培养,在看守所内常常悔悟自己的人生,并表示能够坦然面对法院的任何判决并希望重新规划自己,争取早日为社会创造价值;谢某忏悔由于自己疏于学习,法律意识淡薄,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苟某构成贪污罪,被告人王某、谢某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本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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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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