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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原纪委副书记李广受审 拒认受贿40万元

2013年10月10日 13:33   来源:正义网   

  李广不承认受贿40万元,称“我们两家是很好的朋友,谁家有困难都会相互帮助”

  今年7月底,高州市原纪委副书记、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广,被茂名市检察院反贪局带走调查。9日上午9时,李广在高州市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广在担任高州市纪委副书记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三次收受了高州市房地产开发商梁华建(另案处理)所送的财物共计约40余万元,并为梁华建谋取利益。

  根据检方的指控,李广东窗事发源自梁华建被查牵出。据梁华建的供述称,二人在1999年相识,最初李广在高州市曹江镇任镇委书记,而后调任市纪委副书记,梁华建约在2008年返回高州,从事房地产开发。

  9日庭审当中,李广声称开发商梁华建是其“关系特别”的朋友,特殊到甚至其父辈都与他有交往。李广陈述,梁华建最初做房地产开发时缺乏资金,他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给梁开发房地产,自己仅仅收取了约8万元的利息,“我们两家的交往,在高州市委都清楚,是很好的朋友而已,谁家有困难都会相互帮助”。

  据公诉,在2010年,李广先是在梁华建开发的楼盘口头认购了两套房屋,而后梁将认购的房屋卖出,李广得知此事后找梁商议,其后梁在楼层加建的情况下,自掏腰包总计30余万元给李广妻子,让其用于偿付房款。据梁华建的供述,他是考虑到李广在当地的影响,并在他开发房地产时有过照顾,故而支出了这笔款项。对此,被告人李广及辩护律师均表示,这并非行贿而是作为“特殊朋友”自知食言,进而作出的“惭愧馈赠”行为。而另外涉及的钢筋和委托购买汽车,辩护律师亦认为是纯粹的“商业买卖行为”,只因梁华建被查,款项未及时偿还而已。

  对于检方指控李广利用职务之便,为梁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地产立项报批、供水、供电等,找相关单位领导说情“照顾”大开方便之门,李广均否认有利用职权的行为,其辩护律师称,这些“说情”只是开发商遭遇的“进度”问题,并非在李广的职权范围内。李广最后陈述称自己无罪未犯法,希望鉴于其重病可以先保释。

  记者获悉,该案将于近日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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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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