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村书记退休检举涉己案 侵吞公款近1.5亿

2013年10月16日 09:57   来源:南方日报   

  中山市原宫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伙同原宫花村村书记郭仲强及宫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员马雪梅,侵吞国有土地、侵占他人购地款及挪用村集体资金,涉案金额近1.5亿元。该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因案情复杂,庭审历经2天仍未结束,该案将于明天再审,并择期宣判。

  该案的爆发还要归功于涉案的原宫花村村书记郭仲强。据郭仲强在庭审时供述,其退休后通过到国土局查询,发现村里多处土地被倒腾进张连合自己控制的公司,村民意见很大,所以他是在2012年5月主动到省纪委举报的。同年6月,张连合、马雪梅、郭仲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张连合曾任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小区)党支部书记助理、宫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书记助理、董事长助理、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郭仲强退休前是宫花村(小区)党支部书记、宫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书记、董事长、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雪梅则是原宫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据公诉人指控,1998年至2011年间,原宫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伙同原宫花村的村书记郭仲强及宫花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员王雪梅,私设个人账户账外接收土地征用补偿款,通过不交、少交土地征用补偿款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6148188.35元。

  与此同时,张连合伙同马雪梅通过类似手法,共同或单独侵吞宫花村国有土地或土地补偿款,共计31065403.22元。

  除此之外,2001年至2003年间,张连合、郭仲强利用两人的职务便利办理审批手续,由卢×健出面,分别以3家公司的名义向宫花村借款共计人民币14022771元,挪用宫花村集体资金用于归还赌债。

  2005年间,张连合、马雪梅又职务上的便利,将用于抵消所欠宫花村部分债务的1套商品房(价值人民币130万元)直接过户到马雪梅亲属名下,据为己有。

  在2002年和2006年,郭仲强曾分别收受郭×民和谢×嘉夫妇用于欲在宫花村购买土地的款项共计3930000元,并占为己有,用于填补做生意的亏空和个人花销。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检察机关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细节,3名被告都有异议。(陈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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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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