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综合报道 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少平此前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少平简历
李少平,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武乡人。1975年参加工作,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教授,二级大法官。
1978年至1982年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
1988年至1995年先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刑一庭庭长。
1995年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0年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2年1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2003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8年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3年1月连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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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