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涉受贿1919万被判无期(图|简历)

2013年11月01日 12:00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11月1日讯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田学仁简历

    男,汉族,1947年10月生。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东北师范大学函授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历任通化市起重机械厂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通化市委副书记,通化市纺织厂厂长,共青团吉林省委副书记。

    1985年任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

    1991年1月任吉林省民政厅厅长。

    1994年3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

    1997年任吉林市委副书记。

    1998年2月任吉林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党委书记。

    2004年12月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07年5月吉林省常务副省长。

    2007年10月吉林省常务副省长,兼吉林银行董事长。

    2008年1月吉林银行董事长。

    2011年11月,田学仁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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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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