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希平
今天上午,湖南省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涉嫌受贿案,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同案受审的还有冯伟林的妹妹冯霞以及妻子易杏玲。
他将书生报国挂嘴边
“我想大声问问,读书人啊,还有万丈雄心吗?拿什么来报效我的祖国!”
这是四年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在湖南某大学作的一次演讲。
学校之所以邀请冯伟林为大学生演讲,除了其有显赫官职外,还头顶着“作家”的光环。
简历显示,冯伟林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公路学院副理事长、湖南省企(事)业文联主席,湖南省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其先后在各种报刊发表了一系列既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又极具现实意义的散文力作,被誉为新儒生散文的代表性作家。有作品还获得过“冰心散文奖”和“十月新锐人物奖”等多项殊荣。
不过,就在其落马后,有业内人士举报其“文学作品”有抄袭他人作品的嫌疑。“最狠一处抄袭了大约两千字,连标点符号都原封未动”。
在廉洁自律方面,冯伟林平时也常以有“清官”情节自居。在办公室的正墙上,他悬挂了一幅明代《官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冯伟林还发表过《廉洁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没有廉政就没有和谐》等几篇阐述官员需廉洁自律方面的文章,曾在湖南交通系统内产生过较大影响。
他被控招投标中受贿
冯伟林担任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期间,正是湖南省高速公路飞速发展时期。
据媒体报道,2008年,湖南18条高速公路连续开工,在建项目达27个,建设里程3015公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近1500亿元。2009年,湖南又有15条高速公路开工。两年开工30多条高速公路,这在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史上前所未有。
这位年轻的局长曾慷慨激昂地说:“困难困难,困在家里就是难;出路出路,走出去就有路。因为有阻力所以要更有动力,湖南高速公路就是要在迎难而上、披荆斩棘、百折不挠中,让一切激活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但高速公路修起来了,冯伟林却落马了。
2010年9月中旬,冯伟林在湖南省公安厅任职的妻子易杏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后,冯伟林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但在妻子被立案后,冯伟林依旧照常上班。2011年8月,湖南省纪委宣布,冯伟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在今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冯伟林自2001年以来,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局长(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非法干预高速公路土建、绿化、用电工程和服务区经营权等项目招投标,不经集体研究直接插手办公楼工程发包、设备采购、资产收购、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利用过节、旅游、生日、搬家等名义,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贿赂170多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刘希平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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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1日,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明辉犯受贿罪,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没收财产5万元,赃款全部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李明辉担任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随岳高速公路湖南段项目、长株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19万元。2004年9月至2005年6月,李明辉在潭衡西线高速公路与邵新二级公路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104万元。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李明辉在长潭西高速公路、安邵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万元、港币3万元、购物卡两万元。
□说“法” 规范相关制度 防范交通腐败
由于公路建设从融资到资金的分配与支出,不少权力集中在交通运输部门,在此情况下,权力的过度集中会在一定程度上为腐败行为提供可操作空间。
针对交通运输系统监管薄弱、权力集中、腐败频发的现象,应从制度层面对交通官员的权力予以规范,通过切实可行的监督加以防惩,以此来防范少数地区交通官员的腐败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