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茂名市原市长助理雷挺涉职务犯罪一案,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认定,雷挺贿送罗荫国一套房获得提拔;又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141.2万元、港币130万元、美金7万元、欧元3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合计人民币1.19亿元。
给罗荫国送房获提拔
据检察机关起诉,雷挺1960年6月出生,广东高州人,历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茂名市规划局局长、茂名市政府市长助理。
经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至2007年3月,雷挺担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茂名市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了“星翠苑”商品房住宅项目,并规定只有茂名市建设局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才能认购,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900元。2005年,雷挺为谋求时任茂名市市长罗荫国(已判刑)的关照,将上述信息告诉罗荫国并征得其同意,以罗荫国母亲邹某某的名义认购了“星翠苑”A座1601房,雷挺分期支付了人民币511577元房款。
2008年,茂名市筹建对口支援汶川银杏乡灾后援建工作小组,经时任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的推荐、协调,免掉雷挺原行政职务后直接提拔为副厅级市长助理,再任命为工作组组长。
据罗荫国证言,当时他“要把钱还给雷挺,雷挺说不用了。”最终,罗荫国收受了该房产,随后其女罗某某入住,并将该房产登记在其女名下。
收40万港元批准住房项目
2007年上半年,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向茂名市规划局报建“财富名门”商品房住宅项目,为争取尽快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该公司总经理李彦辉(另案处理)指使该公司股东刘星兑换40万元港币后,在茂名市荔都大酒店宴请时任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的雷挺,饭后,雷挺收受了李彦辉贿送的港币40万元。其后,雷挺同意审批了“财富名门”商品房住宅项目的规划条件及方案。
违规提高容积率造成逾亿损失
2007年至2008年,雷挺在担任茂名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在审批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未经研究论证,擅自决定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数值,未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或未经分管副市长审批,超越职权,擅自批准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合计人民币119203488元。具体为:茂名市世和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碧水湾”项目违规提高容积率0.9,应补交土地差价款537399元。茂名市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宇丰苑”项目违规提高容积率2.06,应补交土地差价款1146564元。茂名市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鸿景南苑”项目违规提高容积率1.84,应补交土地差价款6666637元。茂名市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名翠苑”项目违规提高容积率4.71,应补交土地差价款13441232元。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财富名门”项目违规提高容积率4.42,应补交土地差价款68526142元。茂名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文光商业中心小区违规提高容积率4.28,应补交土地差价款28885514元。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雷挺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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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