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西宁11月29日综合报道 2013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高云龙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高云龙简历
高云龙,男,汉族,1958年12月生,山东莱芜人,清华大学化工系化工专业毕业,博士,民建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
1975年7月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夜校教师
1978年10月华东化工学院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本科
1982年7月华东化工学院化工系硕士研究生
1985年5月青岛化工学院化工系教师
1986年2月清华大学化工系化工专业博士研究生,任清华大学研究生常代会主席
1989年10月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项目四部化工处高级工程师
1994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原材料信贷局化工项目处高级工程师、副处长
1997年1月国家开发银行农林原材料评审局评审三处副处长
1999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产业分析局一处处长、信用管理局开发二处处长(其间:2002年11月—2003年12月挂任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副市长)
2003年12月任广西自治区百色市副市长,2004年9月兼任民建广西自治区副主委
2007年5月民建广西自治区主委(正厅级)
2007年12月青海省副省长,2009年2月兼任民建青海省委主委
2008年任全国政协委员,2007年12月任民建中央委员。
2013.11辞去青海省副省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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