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黄奇帆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常务副市长翁杰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的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含国防工业)、信息产业、国资、税务、统计、行政学院和人武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防科工办)、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重庆行政学院。联系重庆警备区、市国税局、市通信管理局、财政部重庆专员办、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
副市长何挺
分管的工作:公安、国安、司法、信访、政府维稳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监狱局、市戒毒管理局。联系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武警重庆总队。
副市长吴刚
分管的工作: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体育、档案、参事、文史、修志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教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政府参事室、市志办、市文史馆。联系市科协。
副市长张鸣
分管的工作:农业及农村、农机、水利、移民、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林业、扶贫开发、供销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三峡水库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农综办、市供销总社。联系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副市长陈和平
分管的工作:城乡建设、交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环保、规划、市政、民防、园林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民防办、市园林局。联系市邮政管理局、成铁重庆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
副市长刘强
分管的工作:外经、外贸、监察、民政、乡镇(街道)、口岸、外事、侨务、港澳和涉台事务、安全监管、政府应急管理、煤炭工业管理、残联、老龄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外经贸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政府港澳办)、市台办、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口岸办。联系市贸促会、重庆海关、重庆海事局、重庆检疫检验局、重庆煤监局、市残联、市老龄委办公室。
副市长谭家玲
分管的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法制、保密、民族、宗教、旅游、机关事务(接待)、物价、烟草、社科、妇女儿童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文化委员会(市版权局)、市民宗委、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市机关事务局(市接待办)、市物价局、市国家保密局、重庆社科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文化执法总队。联系市烟草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社科联。
副市长刘伟
分管的工作:商贸物流、金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再就业、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商委(市粮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局(市乡企局)、市公务员局。联系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红十字会。
秘书长欧顺清
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负责协调市长、副市长的日常活动安排及市政府的全市性重大活动安排,负责协调处理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市长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联系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市政府督查室工作。
副市长AB角
翁杰明←→陈和平
何 挺 ←→刘 强
吴 刚 ←→谭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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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