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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任东北特钢集团党委副书记 刘伟调辽宁省国资委(简历)

2013年12月16日 15: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沈阳12月16日综合报道 12月10日上午,东北特钢集团在大连金牛宾馆召开干部大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邹华宣布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刘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辽委干发[2013]552号)和《关于张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辽委干发[2013]553号)。省委决定,刘伟同志任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级),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张鹏同志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并推荐其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免去其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鹏简历 

  张鹏,男,汉族,辽宁营口人,1973年3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金属物理专业毕业,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

  1994年8月起历任本钢钢铁研究所轧钢室助理工程师,本钢技术中心轧钢室副主任,新产品开发综合计划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新产品开发处代理处长,本钢冷轧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本钢质量管理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主任,本钢运营改善部部长,本钢集团副总经理等职。

  2012.10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12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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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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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任东北特钢集团党委副书记 刘伟调辽宁省国资委(简历)

2013-12-16 15: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沈阳12月16日综合报道 12月10日上午,东北特钢集团在大连金牛宾馆召开干部大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邹华宣布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刘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辽委干发[2013]552号)和《关于张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辽委干发[2013]553号)。省委决定,刘伟同志任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正厅级),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张鹏同志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并推荐其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免去其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鹏简历 

  张鹏,男,汉族,辽宁营口人,1973年3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金属物理专业毕业,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

  1994年8月起历任本钢钢铁研究所轧钢室助理工程师,本钢技术中心轧钢室副主任,新产品开发综合计划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新产品开发处代理处长,本钢冷轧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本钢质量管理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主任,本钢运营改善部部长,本钢集团副总经理等职。

  2012.10阜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12任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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