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花
金花,女,回族,1968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原新城区委常委、北京西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银川市西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西夏区区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金凤区区长,拟提名为石嘴山市副市长人选。

李斌
李斌,196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石嘴山市原轻工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原惠农县委副书记;石嘴山市委副秘书长、市工业强市办副主任;西北煤机二厂党委副书记、书记、副厂长、纪委书记;石嘴山市编办主任;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石嘴山市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拟任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陆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杨少清
杨少清,回族,1964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同心县副县长、县委常委,青铜峡市委副书记,吴忠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吴忠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叶铁强
叶铁强,1962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吴忠市水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城乡规划和环卫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吴忠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赵涛
赵涛,1975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共青团银川市委副书记、书记,银川市金凤区委常委(正处级)、副区长,盐池县代县长等职务。现任盐池县县长(副厅级),拟任盐池县委书记(副厅级)。

张举
张举,196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城市组织处处长,组织二处处长,干部监督处处长,组织一处处长,副厅级组织员兼组织一处处长,副厅级组织员兼干部二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中卫市委副书记。

金生平
金生平,回族,1961年3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原郊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银川市金凤区委副书记,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银川市西夏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拟任中卫市委常委。

李全才
李全才,196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银川市金凤区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等职务,现任金凤区委常委、副区长、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正处级),拟提名为银川市金凤区区长候选人。

钱克孝
钱克孝,1966年3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原银川河东能源重化工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灵武市副市长,永宁县副县长,永宁县委常委、副县长,银川市兴庆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兼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永宁县代县长等职务。现任永宁县县长,拟任永宁县委书记。

李润军
李润军,1968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扶贫办综合处副处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永宁县县长候选人。

徐军
徐军,1969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助理调研员,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自治区纪委正处级秘书,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秘书,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区长,拟任吴忠市红寺堡区委书记。

丁建成
丁建成,回族,1966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吴忠市原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区长候选人。

滑志敏
滑志敏,1968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吴忠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同心县副县长,同心县委常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吴忠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盐池县县长候选人。

赵晓东
赵晓东,1975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主席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青铜峡市委副书记(正处级),彭阳县代县长等职务。现任彭阳县县长,拟任彭阳县委书记。

刘启冬
刘启冬,1971年8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自治区原经委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处处长,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运行监测协调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彭阳县县长候选人。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25日(7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750066。举报电话是:(0951)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8095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发布在《宁夏日报》、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和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欢迎查阅。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