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原副市长杨爱金受贿800多万 一审判15年(图|简历)

2013年12月19日 18:0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资料图:杨爱金

  中国经济网福州12月19日综合报道 记者从福建省纪委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决福州市原副市长杨爱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已追缴在案的受贿赃款人民币806.1566万元、美元2.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了解,1947年出生的杨爱金,在1994年至2010年间,担任连江县委书记、福州市政府副市长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间,杨爱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用地审批、项目消防验收、专项财政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共计约合人民币806.1566多万元、美元2.8万元。

  此案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杨爱金,福建闽侯人,现年63岁。1993年9月,任连江县委书记。2007年12月,杨爱金任福州市副市长。2007年2月,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2010年4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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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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