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标任宣城市副市长 杜明克不再担任

2013年12月31日 11: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宣城12月31日综合报道 2013年12月30日,安徽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免去:杜明克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杜明克此前任宣城市委委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杜明克简历

  杜明克,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北京市人,1976年4月入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4.03--1976.11 肥西县长岗公社知青;

  1976.11--1979.12 任合肥市矿机厂保卫科干事;

  1979.12--1984.03 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刑警队民警;

  1984.03--1985.09 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刑警队副队长;

  1985.09--1987.07 在安徽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91.06 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1.06--1992.06 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刑警队队长;

  1992.06--1993.12 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刑警队队长、副科级侦察员;

  1993.12--1995.11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副政委;

  1995.11--1998.11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局长;

  1998.11--1998.12任合肥市公安局东市分局局长、助理调研员;

  1998.12--1999.06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助理调研员、党委委员;

  1999.06--2003.05任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其间:1999.08--2002.12参加省委党校函授法律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

  2003.05--2004.11任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4.11--2007.11任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7.11--2008.04任宣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04--2008.09任宣城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09--2011.09任宣城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长级);

  2011.09--2011.12任宣城市委委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级)、党委书记;

  2011.12任宣城市委委员,市委政法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2 不再担任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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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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