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葫芦岛1月13日综合报道 辽宁葫芦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孙兆林为葫芦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宁绥、赵树田、姜淑艳、朱红、王兴勃为副主任,智少强为秘书长;选举都本伟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裴伟东、潘春吉、朱云、张海平、杨翠杰、杨维、柴力君为副市长;选举杜俊峰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慕宁为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大会选出了葫芦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2名。
孙兆林简历
孙兆林,男,汉族,1962年6月生,山东泰安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
1977.09-1980.08山东省泰安市第二中学高中生;
1980.08-1984.08兰州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学习;
1984.09-1987.06兰州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硕士;
1987.07-1988.10抚顺石油学院石化系分析化学教研室(助教);
1988.11-1989.11抚顺石油学院应化系分析教研室副主任(助教);
1989.12-1991.08抚顺石油学院应化系分析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1991.09-1994.06兰州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博士;
1994.06-1995.6抚顺石油学院应化系副主任;
1995.06-1996.11抚顺石油学院应化系主任(副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市)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
1996.11-1998.10抚顺石油学院(教授)、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市)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
1998.11抚顺石油学院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委主任、院(市)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1999.05-1999.05参加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举办“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学习班学习科技创新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兼辽宁省青联副主席);
2002年3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
2004年12月中共葫芦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正市级);
2005年7月中共葫芦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1月任葫芦岛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3月任葫芦岛市委书记;
2014年1月任葫芦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