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胜利公车私用问题。经上饶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党内警告处分,其已补交私用车费。
进贤县司法局长胡火英公款送节礼问题。经进贤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火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送礼所用公款由其个人负担,相关领导所收受节礼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余江县马荃镇镇长黄剑标大操大办女儿升学宴问题。经余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剑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公款礼金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安远县高云山林场场长刘锡亿违规列支公款问题。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锡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渝水区姚圩镇姚圩小学校长龚金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大摆酒席等问题。经渝水区纪委研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龚金平的姚圩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姚圩小学有关违纪款项上缴区财政,并对姚圩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蓝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辛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经所属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辛建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春节临近,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江西省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公私分明,不乱花公款,不私用公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力度,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以严明的纪律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努力建设江西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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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