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新简历
刘文新,男,汉族,1967年8月生,江西萍乡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年7月至1985年7月在修文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89年2月修文县马家桥中学教师;
1989年2月至1990年12月修文县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年8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87年9月至1989年4月在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
1990年12月至1993年10月修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3年10月至1995年11月修文县法院审判员;
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修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
1997年9月至1999年5月任修文县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任修文县龙场镇党委书记;
(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修文县委常委,龙场镇党委书记;
2001年2月至2001年5月任修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任修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任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
2006年4月至2006年5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南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南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南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
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息烽县委书记(兼);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
(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
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党组成员;
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贵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贵阳行政学院院长(兼),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兼);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贵阳行政学院院长(兼),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兼);
2014年1月起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14年1月,当选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共青团十五届中央委员;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九届、十届贵州省政协委员;贵阳市八届、九届市委委员;贵阳市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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