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贺州2月7日综合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广西贺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月29日决定:接受白希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任命李宏庆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李宏庆为贺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任命兰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接受潘鸣辞去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宏庆近日已任贺州市委副书记;白希已任来宾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相关报道)。
李宏庆简历
李宏庆 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博白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
曾任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经济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干部,贵港市市长助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贵港市副市长。
2004年8月调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
2014.01贺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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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