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

2014年02月21日 19: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巴特尔主席 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自治区审计厅。

  潘逸阳常务副主席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和综合经济管理、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厅、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统计局、法制办公室、政府研究室(参事室)、信访局,协助巴特尔主席分管自治区审计厅。

  联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各民主党派,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刘新乐副主席 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文化和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宗教局)、文化厅(文物局)、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红十字会、各新闻单位。

  王玉明副主席 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林业厅、扶贫开发办公室(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粮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内蒙古气象局、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王波副主席 负责工业、交通、城建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区属工业企业。

  联系: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储备物资管理局、内蒙古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中国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呼和浩特铁路局、内蒙古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各中直企业。

  马明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白向群副主席 负责教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内蒙古地震局,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档案局,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常军政副主席 负责国资、环保、工商、质检等方面工作,分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文史研究馆。协助潘逸阳副主席分管自治区信访局。

  云光中副主席 负责财政金融、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外经外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地方税务局、旅游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蒙古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政部驻内蒙古监察专员办事处、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分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驻内蒙古其他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工作分工的通知》(内政发〔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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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编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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