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日综合报道 在2月28日召开的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被增补为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胡四一,男,汉族,1954年生,四川天全人,无党派人士,1970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0年9月后在湖北崇阳插队;
1972年9月后在湖北四六一电厂工作;
1974年9月至1978年2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陆地水文专业学习;
1978年2月至9月任华东水利学院数学教研室教师;
1978年9月至1983年9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随机水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其间,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德国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
1983年9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工程师;
1993年10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第四研究室主任;
1995年6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副总工程师兼第四研究室主任;
1999年5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兼总工程师;
2001年11月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5年1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
2014年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