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平顶山3月19日综合报道 3月18日上午,河南平顶山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祥利、王富兴、郑茂杰、李俊峰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保振辞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新年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晓伟辞去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黄祥利此前任平顶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长;王富兴此前任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黄祥利简历
黄祥利,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河南太康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0年7月—1982年8月 周口水利学校农田水利专业学习;
1982年8月—1983年9月 河南省太康县水利局工程设计技术员;
1983年9月—1985年4月 河南太康县区划办公室农业规划负责人;
1985年4月—1992年10月 河南省太康县委办公室秘书、高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0月—1995年6月 河南省太康县王集乡党委书记;
1995年6月—1996年5月 河南省扶沟县副县长;
1996年5月—1997年12月 河南省周口地委组织部青干科科长(副县级);
1997年12月—2001年3月 河南省郸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3月—2006年2月 河南省郸城县委书记;
2006年2月—2006年12月 河南省郸城县委书记(副市厅级);
2006年12月—2012年8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8月—2014年3月 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市长
2014年3月 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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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