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邓炳球在惠州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收受巨额红包礼金;道德败坏。
邓炳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邓炳球简历
邓炳球 男,广东惠东人,汉族,1957年10月生,惠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9月后,惠东县白花莆田中学教师;
1976年3月后,任惠东县白花公社(区)党委办资料员、林业助理、团委副书记;
1984年8月后,任惠东县白花镇党委宣传委员(其间: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参加惠州教育学院政治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并毕业);
1988年5月后,任惠东县松坑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89年2月后,任惠东县松坑乡党委书记;
1991年8月后,任惠东县大岭镇党委书记,1995年5月起享受副县级待遇;
1995年11月后,任惠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宣教系统党委副书记(保留副处级);
1996年12月后,任惠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1998年3月后,任惠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9年11月后,任惠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3年3月后,任惠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3年4月后,任惠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6月后,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7年2月后,任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2007年6月后,任龙门县委书记;
2007年8月后,任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2月后,任惠州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2009年3月后,任惠州市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0年1月后,任惠州市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省十次党代会代表,九、十届市委委员,市六、七、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市九、十届人大代表,市十、十一届政协委员。(简历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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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